公安部:矢志攻坚 锐意创新 以强有力的刑事执法助推我国科学发展
发布时间:2011/4/22 16:14:06来源: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分享到

    2011年是我国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决定性基础的一年。在这继往开来的一年里,坚定不移地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坚强有力地保护知识产权既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新要求,更是形势赋予我们的新责任。全国公安机关将继续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简称《纲要》)的总体部署,以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为先导,以推进机制建设和夯实基础工作为抓手,以加大宣传发动力度为目标,积极开创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新局面,有力助推我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纵深推进专项打击。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自2010年11月始,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截至今年4月,全国共破案8585起,案值68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4000名,捣毁窝点5166个,打掉团伙2011个,五个月的战果已超过前两年的总和,违法犯罪分子受到有力震慑。根据国务院调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时间的部署和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需要,公安部决定将“亮剑”行动延长至今年年底。全国公安机关将积极采取措施,将 “亮剑”行动推向纵深,一是以民意为导向,组织开展打击制售假农资、假药、假酒假食品、假名牌四大战役。从现在起,各地公安机关将集中最优势的警力,对该四类犯罪发起强大的打击攻势。二是以“打大、打多、打深”为目标,实施合成、靠前、准确、深度、延伸打击,彻底摧毁产业链条,坚决打垮犯罪网络,保持对制售假冒伪劣犯罪活动持续、猛烈、不间断的打击态势。三是加大重点案件督办力度。“亮剑”行动以来,公安部已对187起案值巨大、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大要案件实施重点督办,并取得重大突破。在此基础上,公安部将继续加大案件督办工作力度,确保不法分子受到法律的严惩。

    积极推进机制建设。《纲要》颁布以来,公安部继续推进与工商、版权、专利、海关等部门的衔接配合机制建设,着力提升协作效能。三年来,各行政执法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840起,每年占公安机关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总数的比例都在20%以上,协作配合机制的优势日渐彰显。2011年,公安部将重点在建立健全重点案件联合督办机制和法律政策研究解决机制等方面进行有益尝试,探索建立“信息共享、适时介入、联合行动、优势互补”的合作新机制,提升打击和预防犯罪的合力。同时,公安部将加大对各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的督导工作力度,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行动”,推进衔接配合工作的机制化、规范化。

    着力强化基础工作。公安部将夯实基础工作作为贯彻和推进《纲要》的出发点和着力点,积极采取措施加以强化。在法制建设上,今年1月,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系统解决了案件管辖、性质认定等长期困扰执法实践的难题,各地对此反响热烈。公安部现正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起草配套的执法指导手册,以便各地理解和适用。在能力建设上,在加强相关法律和侦查业务培训的同时,公安部积极鼓励各地针对知识产权犯罪形势、规律和特点开展深入调研,提炼创新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技战法,提升主动发现犯罪和深度打击犯罪的能力,逐步实现从“现场查抄”到“深挖侦查”的转变。

    积极开展宣传发动。按照《纲要》的整体要求,公安部不断创新宣传手段和方法,确保宣传触角向社会全方位、多领域、各阶层延伸。一是结合“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深入企业、市场、社区、群众进行宣传发动。主动开展走访、召开座谈会、组织集中宣传等活动,帮助公众完善防范措施,提高识假辨假能力。公安部决定于今年“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当天,集中开展一次全国范围的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揭露犯罪伎俩,震慑违法犯罪。二是依托手机短信便捷提醒、广播电台密集播报、电视节目广泛宣传、主流网络“给力”直播、新闻发布会权威发布等形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广度和密度。三是大力发动社会群众举报,以此提升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关注,形成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和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浓厚氛围。(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  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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