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2年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2/6/4 17:04:35来源:本网分享到

    为贯彻实施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落实《实施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完成战略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江苏省实施《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2年工作思路和计划如下:

    一、推动知识产权创造

    1.继续实施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工程,强化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导向,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创造。

    2.促进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稳步增长,着力提升专利产出质量。优化专利产出目标管理,适当降低总量增长指标,强化专利授权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和PCT专利申请量考核指标,把工作重点进一步转移到提升专利产出质量上来。

    3.商标国内国际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总数增长15%以上,定牌加工企业自主商标拥有率达到50%;新增驰名商标25件、省著名商标200件;新增省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10个,品牌示范基地5个。

    4.版权作品登记量增长15%,软件作品登记量增长15%。

    5.加快农业品种改良和新品种培育,2012年植物新品种授权量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6.引导和推动大规模集成电路、平板显示、第三代移动通信和下一代互联网应用及新型电子元器件等领域的技术创新。

    7.在企业技术中心(含省认定建筑业、物流业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认定和评价时,把企业拥有的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成果作为考察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

    8.推动高校科技自主创新,引导各高校和广大教师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和重大应用技术的前瞻性研究,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创造意识,在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原创性成果及发明专利等方面取得突破。

    9.在高校教师职务评审中,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成果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在组织高校申报及评价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科研基地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时,将获取原创性知识产权成果及发明专利作为评价重点内容之一。

    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0.加大对优秀专利技术产业化的支持力度,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全年支持优秀专利实施项目不少于1500项。

    11.支持企业加快知识产权转化实施,在上一年授权发明中,遴选出100件优秀发明专利,给予转化实施资助。

    12.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向企业转移知识产权,将知识产权转移情况纳入科研绩效评价、考核内容,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的应用和产业化。

    13.围绕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倍增、服务业提升三大计划,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基地”和“品牌国际化”三大工程,大力推进我省企业品牌建设,着力提升品牌企业对经济的贡献度。

    14.摸清全省版权产业的发展状况,筛选、推荐、宣传我省知名版权创意产业,认真做好行业版权保护工作,培育新兴产业。

    15.做大做强一批影视企业和电视剧创作企业,增强数字作品的存量。提高国产动漫的原创性和衍生产品开发设计能力,培育一批具有活力、专业性强的动漫企业和具有中国特色、国际影响的动漫形象、动漫产品。

    16.加快发展软件产业,加强重点软件园区建设,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2012年,计算机软件产业销售额年均增长15%。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17.全面推进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快筹建省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总队和省辖市专利行政执法大队,各县市按照《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的规定配备执法人员,充实专利行政执法队伍。

    18.进一步推动“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工作,就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量刑规范、审理规程以及实体等方面问题形成统一意见,出台相应规范性意见。

    19.健全专利执法协作机制,探索建立统一的专利侵权、假冒专利认定和评判标准。全力抓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专项活动。深入落实《江苏省省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应用管理规定(试行)》,建立重大案件及时会商、通报制度。

    20.建立健全重大项目专利审查制度,做好2012年度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省中小企业专利新产品认定中的知识产权审查论证工作,防范和降低知识产权风险。

    21.研究制定大型展会知识产权管理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我省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广交会、华交会等重点国内外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22.开展重点商标保护行动,围绕地区主导产业和重点企业,针对易受侵权的驰名、著名商标和商标侵权案件高发地区,大力开展保护行动。鼓励企业积极应对海外商标纠纷,防范海外商标抢注行为和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健全海外维权投诉和救济渠道。

    23.加强对我省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工作指导、跟踪与服务。做好涉及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审判监督工作;加大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做好涉及知识产权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受理、立案、审查和抗诉工作。

    24.积极推进长三角地区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案件移送、协作办案等工作机制。继续发挥“江浙沪三地律师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合作协议”的平台作用,加强三地律师间企业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信息共享和业务交流合作,促进、推动长三角三地政府间知识产权合作框架逐步得到实施。

    25.认真做好市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2012年上半年完成市县机关软件正版化任务。

    26.加强对动漫市场和动漫企业的管理,加大对动漫游戏展会的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清理动漫游戏产品制作、发行及集中经营场所,维护动漫市场的正常秩序,推动动漫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27.开展全省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网络游戏“私服”、“外挂”、侵权盗版网络音乐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经营假冒、盗用他人名义美术品等非法经营活动;严查经营者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将影视作品等上传至网吧内局域网服务器,供消费者浏览、下载、播放的侵权行为。

    28.开展打击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擅自添加药物活性成分药品、制售假劣血液制品及生物制品等高危药品、制售假冒国内外知名品牌药械产品、邮售假药、非药品充药品、虚假广告、中药制剂、诊断试剂等行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药械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29.依法履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职责,严厉打击进出境侵权行为,引导和帮助省内企业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手续。推进长三角地区海关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建设,促进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国际交流和执法合作,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执法内外协作。

    四、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30.结合机构改革,指导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机构限额内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落实政事分开和“三定”规定的要求,满足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日益增长的需求。

    31.做好《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的具体落实工作,促进市、县专利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条件建设。

    32.继续推进创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示范省工作。制定部省合作创建示范省2012年合作计划,召开创建示范省部省合作工作会议,启动实施创建示范省专项计划,继续开展省市创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示范市工作。

    33.加强对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抓好国家试点示范与省级试点示范工作的衔接,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市、区)申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
    34.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深入推进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不断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的战略运用能力。全面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大力培育贯标示范企业。

    35.积极培育文化产业园区,扶持引导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建设,精心打造一批具有孵化器功能和文化企业集聚空间的文化产品研发中心与展示交易中心,建设一批以高科技文化为主的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新业态项目集群,进一步发挥园区建设对地方文化产业发展的集聚和带动作用,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36.加强版权工作管理,建设一批高质量、在全国叫得响、在省内起示范引领作用的版权市县和版权园区。

    37.推进高校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知识产权专职管理人员。

    五、提升知识产权服务

    38.制定出台《江苏省专利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探索建立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人评优和奖励机制,开展专利代理质量评比和优秀案例评选活动。

    39.深入开展战略新兴产业专利分析与预警研究,及时发布预警分析和信息。建立新兴产业重点企业知识产权特派员制度,帮助企业解决知识产权疑难问题,引导企业组建知识产权联盟。

    40.加快国家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加速硬软件设施建设和专利数据库安装工作,构建区域中心管理机构和运行机制。推进国家专利战略推进与服务(泰州)中心建设,加大支持力度,指导中心开展实施专利战略工作研究,为区域、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并为国家和江苏专利战略实施提供理论支持。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建设,加快制定和落实江苏中心工作实施方案,加速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

    41.加速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围绕我省新兴产业和高新企业发展需求,为企业开发专利信息数据库,提供专利信息的分析利用服务。继续完善省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各市分平台功能,进一步健全三级联动的知识产权信息网络服务体系。

    42.加强专利代办处建设,进一步提高专利代办能力,大力推进专利电子申请,确保全年专利电子申请率达85%以上。开展专利代理人与专利审查员的远程会晤,为社会提供专利法律状态查询服务。

    43.加强商标信息化建设,建立商标管理工作和商标战略实施需要的商标信息库,全面开展注册商标和驰名、著名商标企业信息的数据采集、分析和利用。

    44.建立版权信息交流和服务平台,开设江苏版权交易新窗口,提升江苏对外合作出版水平,促进版权贸易和新兴出版产业国内外交流取得突破。

    45.建立和完善作品资助和奖励机制,采取切实措施扶持我省出版单位和作品“走出去”。
    46.积极引导、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在知识产权领域法律服务的业务创新,大力扶持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化建设和发展。

    47.加强全省法律服务业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之间合作协同机制的建设,认真做好律师事务所合作成员单位的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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