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2/6/4 17:09:28来源:本网分享到

    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新型化工、有色金属、绿色农畜产品等优势生产加工产业的重要支撑作用,加强自主创新,以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优化竞争环境,全面提高知识产权综合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内蒙古提供坚实的知识产权保障。

    2012年在加大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基础上,制定实施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与产业、区域、科技、贸易、竞争等调控政策的衔接。一方面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对知识产权实施保护,另一方面,利用财税、金融、科技、贸易等政策杠杆,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制定适合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重点领域、新兴文化产业、信息服务业发展的知识产权优惠政策,引导创新主体抢占相关产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制高点。提升科技、商贸、文化、支柱产业等领域创新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政策体系建设,包括健全自治区科技计划和科技重大专项、重点商标品牌战略、重点版权和文化发展领域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以及行业知识产权工作机制。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公众合法权益。加强分类指导,完善知识产权重点地区推进政策,服务区域经济创新发展。其工作要点是:

    一、继续实施知识产权创造战略

    结合内蒙古实际,围绕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激励发明专利申请资助力度,进一步提升发明专利的数量和质量。

    二、继续推动知识产权运用

    围绕我区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完善和落实自治区鼓励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知识产权质押信贷等鼓励创新的金融政策,引导资金、人才、技术和知识产权向企业转移。探索由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产学研用知识产权运营利益合作机制,设立专项资金,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知识产权合作创造、产业转化。支持重点行业、重点技术领域组建产学研用联盟,以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合作、标准制定等为纽带,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与产业化应用。

    三、继续推进和深化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

    重点开展企事业知识产权战略试点示范工作,制定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产业的认定标准;完善优势商标品牌的培育与认定标准;建立优势战略性专利产业化基地、优势产业集群品牌基地,分期、分批选择一批试点示范企业,设立专项培育计划,在同等条件下给予财税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

    四、继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机制的创新,持续推动知识产权在执法领域形成保护合力。除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外,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加强行政执法体系统筹协调的功能建设,有效协同并利用行政执法资源,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提高侵权成本。加快部门监管数据共享机制建设。强化企业监管和市场监管,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建设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建立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加强互联网交易和进出口环节的知识产权统筹保护工作。依法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法治环境。

    五、实施知识产权托管工程,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

    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代理、信息服务、资产评估、司法鉴定和许可转让业务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

    六、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工程、文化工程建设

    与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计划对接,培养和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较高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培养一支懂技术、懂法律、熟悉国际惯例的从事知识产权管理的行政人员与执法人员。培养一支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人员队伍。形成一支从事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和教学的高级人才队伍。培养一支熟悉企业研发和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骨干队伍。

    七、继续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工作。

继续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及时建设和扩充知识产权信息源,指导企事业单位在研发、诉讼、技术引进等过程中对知识产权信息进行深层次利用。

    八、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和管理体系建设。

    整合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资源,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的会商审议、协同执法体制,以及知识产权相关重点领域的执法保护和预警审议机制;强化财政投入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协作,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投融资机制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产业化推进的配套行政法规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自治区和盟市相应职能的机构建设,以及旗、县、镇的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宏观管理能力,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扶持力度,创造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政策环境,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九、继续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制度化建设。

    首先,建立政府部门引导、新闻媒体支撑、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专利宣传工作体系。以4?26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活动周宣传以及国家重大节庆或纪念日,借助大型版权博览会、商标品牌发展成就展示等各种平台,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讲座培训推广活动,多层次、全方位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其次,通过举办知识产权与企业竞争力、商标与区域经济发展等高层论坛,开展知识产权发展高层推进活动。通过12330维权投诉,积极发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和争议调解中心的作用,通过执法确立知识产权的公信力。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注重知识产权工作动态的宣传报道,以重点报道和日常新闻报道相结合,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在全区范围内营造 “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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