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法规 建体系 严保护 筑强省
发布时间:2016/9/21 10:48:22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分享到

  《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是在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背景下出台的重要文件,其中对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出了部署,强调要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这不仅是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保障,也是山西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重要支撑。

  “十二五”以来,山西省知识产权局着力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上下功夫,以加强地方知识产权立法工作为着力点,大力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政策体系,营造山西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5年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山西省专利实施和保护条例》,山西省政府发布了《山西省专利管理办法》《山西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行动计划(2015-2020年)》等,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印发了《山西省打击互联网领域专利侵权假冒商品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十三五”时期,是山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时期,也是山西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关键时期,知识产权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同时,山西省提出“十三五”建设科技创新城和世界低碳中心的目标,为知识产权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十三五”时期的山西省地方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建设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一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和完善地方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要努力争取将地方知识产权立法工作和政策调整定期向省委省政府汇报,确保相关工作服务于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要加快地方立法工作队伍建设。要在已建立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库、知识产权法律专家组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地方知识产权立法人才培养和相关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立法及政策工作队伍素质。

  三要健全协调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山西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领导小组的职能,及时在起草、修订、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时广泛征求意见,吸收合理化建议,形成工作规范,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四要确保相关工作制度的实施。秉承“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要加大立法调研和论证制度的执行力度,使立项更有广度、深度。同时要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好法规和制度规定的职责、任务,使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在地方知识产权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得到较好发挥。

  五要大力开展法规政策宣讲工作。要把地方知识产权法规政策宣讲工作作为年度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要多形式、多渠道、及时准确有针对性地做好知识产权法规政策解读工作,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今年以来,山西省地方知识产权立法及政策体系建设工作取得新的进展。7月5日,山西省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山西省专利奖励办法》,首次由山西省政府设立山西省专利奖;8月4日,山西省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山西省《关于新形势下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成为贯彻国务院《意见》的“施工图”。面对“十三五”创新发展的新形势,山西省知识产权工作将以推进地方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工作为基础,深入贯彻《意见》,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夯实基础,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为山西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闫 毅  作者系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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