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策划】国务院密集出台有关知识产权的各项重大政策集锦
发布时间:2016/9/23 10:45:40来源: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分享到

编者按,

  日前,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创新创业发展,各项政策明确提出,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机制,加快海外知识产权布局。突显了知识产权在各行各业发展中的重要性。知识产权战略将这些政策文件中有关知识产权的内容加以摘编并荟萃在一起呈现给大家。

 

                           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摘编)

  创业投资是实现技术、资本、人才、管理等创新要素与创业企业有效结合的投融资方式,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资本力量,是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助推器,是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发展新动能和稳增长、扩就业的重要举措。

  四、加强政府引导和政策扶持

  (八)建立创业投资与政府项目对接机制。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双创示范基地、国家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打通创业资本和项目之间的通道,引导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形成科技成果的转化。

  (十)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政府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加强规范管理,加大力度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就业增长。充分发挥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已设立基金的作用。(摘编自中国政府网)

 

                                    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摘编)

  三、重点任务

  (二)实施技术创新跨越工程,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

  5.夯实重点产业技术创新能力。

  推动科技与产业、科技与金融、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聚集世界知名企业技术创新总部,构建跨界创新合作网络。完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体系,加强研究开发、技术转移和融资、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和科技咨询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造高端创业创新平台。利用中关村政策优势,推动国防科技成果向民用领域转移转化和产业化。

  (四)加强全球合作,构筑开放创新高地。

  12.构筑全球开放创新高地。

  在研发合作、技术标准、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等方面为企业搭建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建立国际化创新网络。构筑全球互动的技术转移网络,加快亚欧创新中心、中意技术转移中心、中韩企业合作创新中心等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推动跨国技术转移。推进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为海外人才在京创新创业提供便利和服务。鼓励国内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加快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参与国际标准研究和制定,抢占国际产业竞争高地。鼓励国内企业通过对外直接投资、技术转让与许可等方式实施外向型技术转移。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优势,提高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

  (五)推进全面创新改革,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13.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开展人才引进使用中的知识产权鉴定制度试点。深入实施北京市“雏鹰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等人才计划,完善人才梯度培养机制,推进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

  14.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研究开发、技术转移和融资、知识产权服务、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质量标准、科技咨询等机构改革,构建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网络化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探索推动产业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统筹建设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

  16.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

  改进互联网、金融、节能、环保、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领域的监管,支持和鼓励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形成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种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健全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三)完善监督评估机制。

  研究建立科技创新、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将本方案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北京市各级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摘编自中国政府网)

 

                                        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摘编)

  二、主要任务

  (一)改革标准供给体系。

  推动标准与科技协同。加强消费品领域科技、专利、标准一体化研究,鼓励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纳入标准,推动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协调发展。

  (四)夯实消费品工业质量基础。

  提升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成果的标准化和专利化。

  (五)加强消费品品牌建设。

  强化品牌保护。建立健全品牌保护机制,坚持品牌建设与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加大对消费品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推动建立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加大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力度。

  (六)改善优化市场环境。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消费品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加大消费品国际展会、电子商务等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加强消费品市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鼓励消费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知识产权管理,推动专利联盟建设。

  (七)保障消费品质量安全。

  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深入开展执法打假行动,严查彻办质量违法大案要案。

  三、重点领域

  (二)消费类电子产品。针对消费类电子产品网络化、创新化的发展特点,结合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人工智能、智能硬件、智慧家庭、虚拟现实、物联网等创新技术产品化、专利化、标准化。

  (四)服装服饰产品。适应个性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品牌消费的发展需求,巩固纺织服装鞋帽、皮革箱包等产业的传统优势地位,加快首饰、钟表、眼镜、发制品等产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升创新创意设计能力。

  (八)传统文化产品。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加强对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产品等传统文化产品的品牌培育和保护,引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和技艺的文化产品生产企业,加快质量提升、打造知名品牌、增加品牌文化附加值、提升质量竞争力,推动传统文化产品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摘编自中国政府网)

  

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 邮编:100088 电话:010-82803888-6002 邮箱:nipso@cip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5001074号-6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