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中)
发布时间:2017/4/7 16:28:56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分享到

  三、不断完善法律制度

  (一)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度建设

  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积极推进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修改、职务发明条例制定等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其中,《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职务发明条例草案(送审稿)》已于2015年上报国务院,目前正由国务院法制办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配合法制办开展相关工作。开展《专利审查指南》修改工作,通过对商业模式创新中的技术方案给予专利保护、优化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权利要求的撰写要求等修改,回应创新主体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迫切需求。立法工作中,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开展研究,注重创新工作模式,丰富调查方式,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利用多种渠道加强解释宣传,将立法与普法相结合。以横向交流、纵向协调为原则,探索建立地方专利立法指导协调机制,加强与地方知识产权局的协调沟通。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为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制定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规章制定程序的规定》,建立部门规章清理机制。2016年,根据国务院要求,对截至2016年3月底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实施的行政法规、发布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完成全面清理,确定维持部门规章35件、规范性文件138件有效,拟修改规范性文件7件,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165件,废止规范性文件49件,清理结果已向社会公布。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修订《中共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工作规则》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规则》,增加有关“建设法治政府”“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等具体要求,着重强调在重大决策出台、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必须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做到集体研究、集体决定、明确分工、相互监督,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重大行政决策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积极探索决策后评估结果与领导干部考核挂钩的机制,认真研究责任追究相关规定制定工作。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实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均经合法性审查。

  (二)积极发挥专家、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

  从政府机构、企业、服务业和高校科研机构等部门单位遴选出501名知识产权专家,入选专家库,并由30位专家组成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将专家提出的咨询论证意见作为重大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公职律师队伍,并由公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承担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相关职责。目前已有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39名。

  五、促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积极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积极推进地方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中,确立了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的改革试点工作目标。深化跨地区执法协作机制,根据执法办案任务完成情况与执法人员分布情况,初步构建区域协作调度机制,有序开展跨地区执法案件与办案人员调度。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坚决依法打击民生领域与高新技术领域群众反映大的专利侵权和假冒专利行为。积极开展展会专利执法维权工作,大力推进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闪电”专项行动。加强专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各地方局强化与公安部门的执法协作,积极推进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加强案件线索移交和信息通报,加强重大案件督办。

  (二)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

  结合本系统执法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修订)《专利侵权判定和假冒专利行为认定指南》等多部政策性文件,制定知识产权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完善执法维权绩效考核指标,细化执法办案依据,进一步增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协调性。制定并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将包括假冒专利行政处罚行为信息、重复专利侵权行为信息、专利代理监管信息在内的8项信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信息目录,与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接,推动建立以专利为主的知识产权领域信用联合惩戒机制。依法规范专利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各类案件按时公开。建成并运行专利行政执法案件报送系统、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维权援助举报投诉系统。为省(区、市)局和执法办案量较大的市级局一线执法人员配备移动查询终端,提高现场办案的便捷性与精确性。新技术的有效利用大大提高专利行政执法的效率,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效手段。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

  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建立常态化执法责任追究机制,严格确定不同岗位专利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坚决排除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干预,防范地方保护主义,警惕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等措施。大力实施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建立课程规范、考试严格的培训机制。组建执法培训师资库与执法办案骨干库。组织编写执法培训系列教材、习题集与典型案例集,分层次、分区域组织举办15期上岗培训班,1657人参加上岗培训,并组织两期全国能力提升班。同时组织制作、发放执法证件、执法标识,保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开展执法证年检工作,对持证在岗执法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加快建立全系统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完善专利行政执法案件报送系统,实现各级专利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实时汇总、分析和上报;启用维权援助举报投诉系统,开展维权援助举报投诉系统的培训。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均按照《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方案》要求,建立了以执法办案工作为核心的执法工作目标责任制以及执法办案监督电话公开和接听值班制度。大部分地方局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提出专利行政执法与维权工作专项经费使用与监管的具体方案,确保规范、高效地使用执法维权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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