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知识产权宣传周】浙江:推专利保险试点,促中小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7/4/24 9:42:32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分享到

  “专利保险为我们解除了后顾之忧,为企业的专利保护、维权提供了实实在在的资金支持。”近日,浙江东经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东经控股)等5家中小企业领取了专利保险补贴。本报记者在浙江采访时了解到,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下,在国内较早开展了专利保险试点,目前全省已有7个试点地区,其中嘉兴市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列入专利质押融资及专利保险试点示范地区和单位名单。近4年来,浙江省知识产权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下称人保浙江分公司)合作,已累计为175家中小企业承保专利执行险或专利侵权责任险,承保专利2315件,总保险额达1747万元,为中小企业减负提质增效提供了有力支撑。

  “专利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分担了投保人的维权风险,更好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对推动企业、产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成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新途径。”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举措得力利好企业

  不久前,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磊公司)以自己拥有的3件专利投保专利保险。“在投保期间如果受到侵权,在维权过程中产生的调查费用和法律费用能够获得保险公司的高额补偿,降低了企业的维权成本。感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帮助和支持。”金磊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这只是浙江省知识产权局联合有关部门,推进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的一朵浪花。金磊公司所在的德清县,是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确定的首批专利保险试点县。以往,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当面临专利侵权时,往往担心在获得赔偿前能否支付巨额的调查费用和法律费用而放弃诉讼维权。

  从2013年起,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支持下,大力开展专利保险的省级试点工作。在前期发动申请和专家评审结合的基础上,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确定了瓯海区、德清县、南浔区、安吉县、兰溪市、东阳市为首批省级专利保险试点县(市、区)。在试点期间,6地的投保企业达到93家,投保专利422件,缴纳保费49.6万元,保险金额661万元。

  在开展专利保险试点示范工作中,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注重政策引导,针对实际情况,出台政策举措和指导性文件。几年来,浙江省知识产权局联合人保浙江分公司发布了《关于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等,将企业的专利授权情况作为开展专利保险的主要考量指标,支持保险公司有针对性地开发了专利综合保险、专利侵权责任险等多种类型的科技保险产品。

  一系列政策举措,为开展专利保险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瓯海区知识产权局与中国人保瓯海支公司签署《专利保险合作协议》,为区内企业量身定制了专利执行险。基准保费2000元,每增1件按300元增加保费,累计赔偿限额为总保费的15倍。同时,温州市、瓯海区两级对参保企业投保的保费各补助50%,同一企业年度最高可获得3万元保费资助,激活了企业开展专利保险的动力,迅速打开了专利保险工作局面。

  不断探索创新模式

  日前,宁波优和办公文具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1件专利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下称平安宁波分公司)投保了最高赔偿限额30万元的专利侵权责任险,该保单采用“专利培育+保险+维权”模式,这是宁波市知识产权局立足当地企业实际,率先探索专利保险新模式而进行的尝试。

  宁波市探索专利保险新模式,成为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推进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的亮点之一。近年来,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在开展专利保险试点示范工作中,注重结合企业实际,进行广泛发动。每年都联合有关机构,面向企业举办专利保险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普及了专利保险相关知识,增强了企业与相关机构对专利保险的了解,提高了企业参与专利保险的积极性。宁波市鄞州区在专利保险试点工作中大胆创新,在全省率先鼓励参保企业同时投保专利执行险和专利侵权责任险,为企业上了“双保险”。如果企业的1件发明专利发生侵权责任,保险公司最高理赔10万元;如果遭遇侵权,产生的维权费用保险公司最高给予8万元补偿。

  此前有企业反映,有时在提交发明专利申请时,由于从实审到授权需要一段时间,如果竞争对手早几天获得技术高度相似的专利授权,就有可能出现无意中侵犯他人专利权的情况。即使解决纠纷,也需要时间和费用。有了专利侵权责任险,如果发生此类情况,保险公司最高可为企业理赔10万元。因此,在这个角度看,专利保险也是为企业保驾护航的重要依托。前不久,宁波市鄞州区知识产权局与人保财险鄞州支公司签订新一轮专利保险保单,全区192家企业的961件专利投保,合计获得保额达1.02亿元,风险保障金1.88亿元。

  加大力度持续推进

  专利保险试点示范是一项新业务,很多方面还有可以探索拓展的空间。为切实总结经验,深化专利保险工作,浙江省知识产权局还组织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践,开展了专利保险的理论研究,对专利保险试点工作提出了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该课题研究还努力探索浙江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与创新。

  2016年8月,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嘉兴市成为全国专利保险示范地区和单位。此前,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的专利保险试点地区,嘉兴市积极探索依托专利保险,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及损害赔偿新机制。嘉兴市按照“政府主导、商业对接、专业运作”的总体思路,积极推进专利保险工作。

  嘉兴市高度重视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组建了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办、财政局、知识产权局、人保财险嘉兴市分公司组成的专利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随即,出台扶持补助政策,制定了嘉兴市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专利保险试点总体目标。为切实提高企业参保积极性,嘉兴市还制定并实施了《嘉兴市专利保险补贴(试行)办法》等引导扶持政策,对参保专利执行险企业给予首件补贴专利保费金额的75%、保险金额3万元的支持;第二件以后的参保专利按实际保费增加部分给予50%的补贴。

  在浙江省首批专利保险试点县的德清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经营、自愿参保、逐步推广”的原则,在对专利保险险种、流程设计、服务体系建设等进行细化的基础上,制定了从前期调查到后续维权服务的完善扶持政策,对企业投保专利侵权责任险者,按实际保费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5000元,极大提高了企业开展专利保险的积极性。

  2016年10月出台的《浙江省知识产权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要推进专利保险,推进专利执行保险、侵犯专利权责任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知识产权综合责任保险等业务运营,专利保险工作全面铺开。

  “下一步,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将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专利保险试点示范,深入推进专利保险工作。在总结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支持保险机构在险种拓展、保费设置等方面下功夫,吸引更多企业参保。加强调查研究,探索开展包含专利保险在内的知识产权投融资综合业务,拓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领域,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作出新贡献。”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报记者  赵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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