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小吃如何抢“食机”护品牌
发布时间:2017/5/22 9:52:53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分享到

  近日,北京市王府井地区的老北京风情街发生了一件“怪事”--诸如地锅焖面、天府豆花、臭豆腐等全国各地的特色小吃,纷纷被冠以“老北京”的名头。虽然经过管理方整改,大部分涉事摊点的招牌已经陆续更换或撤下“老北京”字样,但有业界人士指出,“冒名”老北京小吃将影响公众尤其是外地游客对老北京小吃的印象,不仅损害了地方小吃的形象,还导致其在品牌化和产业化发展中遭遇掣肘。

  市场乱象频现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餐饮小吃的品牌需求也在逐步升级,为此,知名品牌成为企业获得高额利润的代名词。但在进行市场扩张的同时,一些地方小吃却遭遇了名称使用混乱、被“搭便车”“傍名牌”、商标被抢注等问题的困扰。

  以在全国拥有数万家门店的兰州牛肉面为例。目前,兰州牛肉面已经走出兰州扩张到了全国餐饮市场,但是外地人对其品牌的认知,却不是那么清晰。

  为了规范兰州牛肉面市场,2007年7月,兰州市人民政府启动了兰州牛肉面标志征集工作,后选定一幅作为兰州牛肉面的统一标识。2007年9月,兰州商业联合会将上述图案配上“兰州牛肉拉面”的汉字及拼音作为商标,在餐厅等服务上提出7件商标注册申请。2010年3月,指定使用在餐馆等第43类服务上的的第6288786号“兰州牛肉拉面Lanzhou Niurou Lamian及图”商标获得确权,但目前该商标的“商标流程”一栏显示,该商标处于“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其他6件相关商标的注册申请均未能通过初步审定。早在2005年至2006年,兰州牛肉拉面行业协会就提出了两件“兰州牛肉拉面”集体商标与两件“兰州拉面”集体商标的注册申请,但均未能被核准。

  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作为一个区域性品牌,注册商标的缺位反映出兰州牛肉面品牌管理与规范经营的短板以及进行品牌化运营发展遭遇的困境,亦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地方特色小吃走向全国市场遭遇品牌乱象的“冰山”一角。

  尝试打破僵局

  据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网络知识产权推进中心发布的《2012年知名企业品牌重复率及品牌保护调查报告(餐饮业)》显示,我国餐饮业网络品牌的发展存在商标重复率高、网络品牌资源稀缺和网络品牌意识不足等问题。

  地方小吃陷入商标困局早已不是新鲜事,比较典型的是沙县小吃。“有城市的地方,就有沙县小吃。”据沙县小吃同业公会官方网站介绍,目前沙县小吃经营区域已由省内向省外发展,遍及全国各地,全县外出经营沙县小吃的达2万余户,从业人员达6万余人,年营业额超过60亿元。

  在如此庞大的数量下,2011年,沙县小吃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沙县小吃同业公会发布了关于规范使用“沙县小吃同业公会”集体商标的通告,要求沙县小吃店业主统一使用该集体商标,且该集体商标许可证只发给沙县籍人士,会员亦必须是沙县人。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杜颖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冒名”地方小吃的经营行为,需要从我国商标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相关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规范入手来分析及进行制止。“对于已经注册了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地方小吃名称,权利人通过商标权维权来有效解决市场乱象。”杜颖表示,如沙县小吃已被沙县小吃同业公会注册为集体商标,该同业公会便可以据此展开商标维权。

  对于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如阳澄湖大闸蟹,可以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请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等,依据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有关法律予以行政处罚。“值得一提的是,‘冒名’地方小吃的经营者往往在生产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卫生等方面也会存在问题,对此可分别依据相关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进行规制。”杜颖表示。(本报记者  王国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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