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摘编)
发布时间:2017/6/1 11:16:00来源:新华社分享到

  三、建立健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政策体系

  (十三)支持人才培养引进。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整合各渠道培训资金资源,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力争到“十三五”时期末轮训一遍,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办好农业职业教育,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通过“半农半读”、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就地就近接受职业教育,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奖补等方式,引进各类职业经理人,提高农业经营管理水平。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列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服务岗位的拓展范围。鼓励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科研人员到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任职兼职,完善知识产权入股、参与分红等激励机制。建立产业专家帮扶和农技人员对口联系制度,发挥好县乡农民合作社辅导员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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