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特许厅《2016年度报告》述评
发布时间:2017/8/14 14:35:59来源: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分享到

  【编者按】 2016年3月,日本特许厅公布了《2016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详述了日本知识产权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同时回顾了日本特许厅在提升审查质量和效率、深化国际合作、适应用户多样化需求等方面采取的措施。本期信息速递全面介绍《报告》中的知识产权动态和政策,并提出《报告》对我国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启示。

  一、概述

  当前,以科技创新实力为核心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使创新成果能够高效、便捷的获取专利保护成为普遍需求。为此,日本提出构建“最快最好的知识产权系统”,即实现当一项发明在日本获得专利,由于审查公平性、真实性,其结果可以作为国外专利局的审查依据,因此能够迅速在国外获得专利权。就专利审查速度而言,日本特许厅的目标是到2023年实现平均总审查周期缩短至14个月或更短。对于质量的提升,目标是在2015年发布“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指导”的修订版本,使专利审查过程更加清晰和符合逻辑,以便让国内外申请者更加了解日本专利系统。同时,日本特许厅正在努力将各国专利局信息系统联网,以便用户查看同族专利的官方档案文件。2014年,日本特许厅实施 “统一界面案卷访问项目”(OPD),即可以访问欧洲专利局(简称“EPO”)、日本特许厅(简称“JPO”)、韩国知识产权局(简称“KIPO”)、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简称“SIPO”)、美国专利商标局(简称“USPTO”)等的审查结果。2015年,日本特许厅同意“WIPO案卷”(WIPO-CASE)的使用新条款,通过WIPO-CASE可以检索世界知识产权局的审查结果,在过去25年900项备案专利的档案信息可以在OPD和WIPO-CASE上查询。

  2015年,随着日本加入日内瓦体系下的《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申请者在本国注册专利时,可以更方便地在缔约国申请专利保护。为了促进知识产权的市场化以及国际知识产权系统的协同发展,日本修订了专利相关费用,并且为了适应加入《专利法条约》、《商标法新加坡条约》,不断更新修改本国的法律法规。

  二、日本特许厅《2016年度报告》内容概要

  《报告》主要对2015年日本专利受理数量、变化趋势、政策实施效果、国际合作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总结,分析结果主要包括两个部分。

  (一)知识产权现状与趋势

  一是发明专利申请数量自2006年逐年下降、授权数量逐年提升。2006年以前,日本专利申请数量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保持不变,每年大约400000件专利申请,2006是一个转折点,专利申请数量开始下降。在2015年,相比上一年下降2.2%,共申请318721件,同一年,审查请求量是241412件,专利授权量是189358件。2015年在日本特许厅的PCT国际专利申请数量是43097件,相比去年增加了4.4%。尽管日本专利申请数量、请求审查数逐年下降,但是专利授权数在过去几年维持在170000件左右,因此专利授权率逐年增加,这表明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正从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下图为日本特许厅近十年专利申请数量和专利审查请求数量变化情况:

                  

  2015年,在日本申请发明专利的外国申请者国籍中,美国以26501件居首位,其次是德国、韩国、法国和中国,分别是6430件、5222件、3369件和2840件。日本发明专利授权量企业排名中,丰田汽车以4614件居首位,其次是佳能和三菱电子公司,分别是3717件和3364件。在前十位排名中,电子和汽车制造业占据大多数份额。高校发明专利在2007年达到一个高峰后,开始逐年下降,在2009年之后几乎维持不变。在高校发明专利授权量排名中,东京大学以239件排名第一,其次是东北大学、京都大学和东京工业大学,分别是233件、173件和161件。

  2005年,全球发明专利的海外申请有1703000件,授权登记数量有632000件,经过十年的发展,分别增加了1.6倍和1.9倍。到2014年,全球专利海外申请量为2681000件,授权登记量为1177000件,历年变化情况如图2所示。从2009年起,全球PCT国际专利申请数量逐年增加,在2015增加到216770件。按照申请人国籍对全球PCT国家专利申请数量进行排序,排名前十位的国家占全球份额的87.4%,第一位美国占全球份额的26.2%(56898件),日本以20.3%的份额(44051件)位居第二位,仅次于美国,中国以13.7%的份额(29799件)位居第三位。

                 

  2014年,日本向海外主要国家申请的专利中,美国排第一(86691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2%。中国排第二(40460件),欧盟居第三位(22118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减少1.8%和1.3%

  二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数量继续下降。1994年以来,日本特许厅接收的实用新型申请量逐年减少。2015年,实用新型申请数为6860件,比上一年减少3.3%。外国人在日本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数量中,第一位中国台湾申请数为1026件,第二位中国(大陆)341件,第三位美国111件,外国申请量占申请总数的24%。

  三是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小幅增加。2004-2009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不断减少,自从2009年,该数值维持小幅度的变动。2015年,外观设计专利较2014年增加了0.6%,为29903件。在日本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外国申请人数量中,美国以1584件居第一位,第二位至第五位分别是韩国、德国、瑞士和中国,分别是604件,418件,404件,334件。外国外观专利申请占全部外观专利申请数量的17.1%。

  2005年,全球外观专利申请数量为405000件,授权数量为285000件,2014年,外观专利申请数量为854000件,授权数量为601000件,在过去十年内各增长2.1倍。日本外观专利授权量企业排名中,松下以538件居第一位,其次是三菱电机、三星电子和骊住集团,分别是445件、368件和286件,耐克公司从265位跃到第8位。2014年,外观设计专利在世界五大专利局申请情况是:中国564555件,比上年减少14.4%;欧盟87,493件,比上年减少1.5%;韩国67593件,比上年减少3.5%;美国34742件,比上年减少3.6%;日本29738件,比上年减少4.5%。

  按照日本向世界五大专利局申请外观设计排序,第一位是中国(4078件),其次是欧盟(2595件)、美国(2275件)和韩国(1315件)。

  四是商标申请数量变动较大。自2008年起,日本特许厅受理的商标申请量徘徊在110000和120000之间,但是2015年,商标申请数为147283件,较之上年增长了18.4%。商标注册数在最近几年徘徊在90000件到100000间,在2015年,有98085件。在日本申请商标的外国申请人国籍中,来自美国的有8777件,其次是中国、德国、韩国和法国,分别是2616件、2333件、2145件和1705件。日本商标注册数量企业排名中,资生堂公司以443件居第一位,其次是三丽鸥公司、富士通公司和花王,分别是370件、283件和272件,尽管商标注册数有小幅度的波动,但是排名前四位的公司维持不变,其他位于前十位的公司与上一年也几乎一样。2014年,全球商标注册数3490000件,与2005年(2037000件)相比增长了1.7倍。2014年,日本向主要国家商标申请中,中国以14054件居第一位,其次是美国、韩国和欧盟,分别是5786件、3131件和2257件。

  五是日本特许厅审理情况较去年有小范围的波动。2015年,提出复审请求案件数:发明专利21858件,外观设计专利391件,商标853件;无效处理案件数:发明专利227件,实用新型专利8件,外观设计专利11件,商标100件;更正审理案件数: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150件。对专利审查有异议案件数:商标449件;从2015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专利异议处理系统,到2015年底已备案364件;撤销审理案件数:商标有964件。

  (二)2015年政策效果

  1.审查绩效管理

  一是提升审查效率。日本特许厅的“一通周期”在2013年已经缩短至11个月或者更少。近期,日本特许厅提出新的远景规划,即在未来10年,将“审查周期”和“一通周期”分别降至14个月和10个月或更短。在2015年日本特许厅发出一通案件数有235809件,专利授予量为173015件。自从2014年以来, 已实现一通周期缩短至11个月,日本特许厅开始向“世界上最好和最快的专利审查”的目标前进。

  二是确保专利审查人员的必要数量。在2015年,日本特许厅致力于增强专利审查能力。例如,日本特许厅通过返聘固定工作期限已到期的专利审查员。在2016年预算中,需要16名永久审查员和100名定期专利审查员。日本特许厅继续致力于维持专利审查人员的必要数量以提升专利审查系统工作效率。

  三是日本特许厅将事前技术文件检索外包给已经注册的机构以提高私人部门的主动性和审查速度。在2015年12月,日本已有11个注册的检索机构,日本特许厅在当年将156000件中的102800件申请外包给它们,占总数的三分之二,技术检索的范围甚至扩大到外国专利文件。

  四是日本特许厅实施加快审查体系。可以提出加快审查的申请:(1)申请发明专利的技术已经投入使用;(2)在本国备案的专利同时在国外专利局已经受理的申请;(3)受到2011年8月日本大地震影响的企业的专利申请备案;(4)中小企业和风投企业专利申请;(5)正在试用阶段的绿色专利申请。2015年,日本特许厅加快审查的案件有17511件,平均一通周期仅为2.3个月。

  五是制定专利审查质量管理政策。在2014年8月,日本特许厅制定了专利审查质量管理手册,概括了质量管理的框架。在质量管理政策和质量指南手册的指导下,日本特许厅采取以下措施以实现最好的专利审查。(1)审查员之间相互讨论咨询(同级和高级审查者之间),确保现有技术文献的选择和专利授权的评判标准相互一致。此外,当审查已在外国专利局备案的PCT国际专利时,国内外相关审查员必须进行协商。(2)设立质量管理员,通过抽样对专利审查质量进行分析和评估。在官方的报告发布前需要审查监督,保证错误可以在起草后的监督过程中被发现。(3)识别使用者的需要,自2012年,日本特许厅开始实施年度调研,包括本国企业、外国企业以及申请者代表。同时,日本特许厅开始和企业举办讨论会交流案例信息。图3和图4为日本特许厅进行的本国专利审查和PCT国际专利审查的用户满意度调查结果,可以看到对本国专利审查的用户满意度为50%以上,对PCT国际专利审查的满意度不足50%,审查质量还有很大的改善空间。

                         

  六是日本特许厅成立质量审查委员会并建立事前技术索引的系统结构。在2014年8月,日本特许厅成立质量审查管理委员会,由来自经济、贸易、产业部门知识产权委员会的专家组成。为了能够让使用者高效的检索国内外技术文件,日本特许厅重新对索引进行分类,以便与最新的国际专利分类相吻合。在2015年,索引对包括250个主分类,19个主题的F-term(日本专利分类表)进行了修改。

  七是专利质量相关或审查政策的修订。为了提升本国审查指南的世界范围的通用性,鼓励与外国专利局采用相一致的过程和结果检验标准,日本特许厅修改了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指南手册和政策,更加清晰解释了专利审查的实践效果,让国内外使用者能够清楚了解审查系统给的基本要点;审查指南手册中提供了大量的案例以增加专利权获得的可预测性。2015年9月,审查政策和指南手册已出版并在10月生效。日本特许厅首次编写PCT国际检索和初步审查手册,在该手册中,将PCT专利申请的所有程序和评估标准从多角度进行了详述。这部手册有以下3个特点:通过图表、表格解释了审查员的审查流程;申请者收到文件的详细信息;指出PCT国际检索和初步审查的评估标准与本国申请的不同。

  2.适应使用者需要的多样化

  一是在专利审查的过程中,日本主要采取面谈审查和巡回指导。为了与申请者和机构建立良好的沟通,日本特许厅采取了面谈审查的措施(2015年,此类专利申请有3813件)。同时,为了提升中小企业对发明专利、外观设计和商标权的了解以及当地专利保护的活跃性,日本特许厅还开展针对企业的巡回指导,在当地与企业进行零距离沟通,指导包括专利申请时的面谈审查或者诉讼流程等相关事项,这项措施在加强知识产权系统的宣传力度的同时可以为当地的申请者提供支持。据统计,在2015年7月2日到10日,日本特许厅在关西开展了了150次面谈审查,对34家公司申请专利进行了指导。另外,随着商业活动的全球化和商业模式的多样化,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开始向业务导向型转变,日本特许厅的专利申请的审查系统也做出与之适应的改变。

  二是每年与国内外产业组织举行研讨会。研讨会的目的是让使用者从多个角度了解国外知识产权系统以及与企业经营相关的知识产权战略。政府机构也可以及时了解企业的需求和使用者对于知识产权系统的期望,并进行相应的调整。在2015年,日本特许厅共举行了430次交流会。

  三是为用户提供便利的系统开发。2015年1月,日本建立了可以共享多样化信息的开放数据库。系统开发项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商标法案2014修订版,规定对非传统商标,如声音和颜色的保护;(2)专利受理异议处理系统;(3)日内瓦体系下的《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的系统。此外,不断优化检索系统,包括:(1)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普遍适用的检索系统,给用户提供标准参考水平和检索环境;(2)扩大PCT国际专利网上申请范围的系统;(3)发明专利和实用型专利的检索系统的更新,能够保证企业及时开展相关业务。通过这些项目,日本特许厅将继续提高系统的用户体验以及服务质量。

  3.加强与国外联系和合作

  一是不断提升专利审查高速路(PPH)的知名度。2006年日本特特许厅首次是与美国达成PPH协议。时至今日,PPH的参与国家和地区已达到了36个(截至2015年12月,全球利用专利审查高速公路处理的专利申请量累计达到88000件)。2015年4月,日本特许厅与捷克共和国达成了PPH协议,6月与埃及达成了协议,7月与爱沙尼亚和罗马达成了协议。目前日本特许厅已与34个国家或地区达成了PPH协议。德国和爱沙尼亚在2015年6月加入该框架。目前,加入专利审查高速路的国家或地区有21个,PPH框架在将来可能会成为更有用的系统。

  使用PPH的目的是缩短一通周期和审查时间,精简办公室人员,提升专利授予率,降低处理中间文件所涉及的成本。为了便于公众更清晰的了解PPH的价值,日本特许厅设立了PPH门户网站,网站内涵盖了包括PPH的统计数据的各种信息1。图5和图6显示了日本、美国、韩国和加拿大的所有专利和PPH专利在一通周期、专利授权率的比较,数据采集时间为2015年1月到6月。

                        

  二是国际审查员交换项目。为了推动各国专利审查员之间的工作交流,日本特许厅已经加入国际审查员交换项目,该项目能够帮助审查员直接交流并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2000年4月到2015年12月,日本特许厅与25个国家的专利局实施了短期或中长期的专利审查员交换项目。2015年,日本特许厅向新兴国家(包括东盟、印度和巴西)和五局派出了53名审查员,从其他国家专利局接收22了名审查员。

  三是加强与国外专利局的合作。2015年6月美国专利局和日本特许厅合作运行日美协同搜索试点方案。作为一种专利审查合作的新形式,是管理专利申请人和审查员相互交流审查结果的创新。基于调查结果和双方的观点,两个国家的审查员既相互独立又对初步审查通知书有共同的认知。该项目可以让申请人同时在美国和日本申请专利,减少时间浪费,并且同时发布初步审查通知书,增加授予专利的稳定性。2015年6月,日本特许厅和新加坡专利局达成协议。根据该协议,对于日本公司的PCT国际专利申请,新加坡和日本共同承担国际检索和初步审查的工作。

  4.不断提升审查和上诉的质量和效率

  为了提升审判处理的实际绩效,日本特许厅主要从四个方面着手:(1)加强与各方当事人的积极沟通。除了对无效或撤销的审判结果采用口头审理,并提供相应的硬件设施支持以外,深入了解分析法院决定的过程和发展趋势,以保证审查过程的精确性和适用性。(2)致力于不断改善审查质量。在审查部门和法院之间交流审理结果,同时开展审查员和审判员之间的交流讨论。(3)利用外部知识提升审查绩效。自2006年起,每年召开“案例讨论会”,2014年更名为“审判实践研讨会”,2015年该研讨会讨论了20起案例,包括14个发明和实用专利、2个外观设计专利和4个商标案例。除此之外,为了进一步改善诉讼效果,日本特许厅任命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人作为顾问,除了提供口头审理和书面审查过程的反馈意见,也从民法等法律角度为专家组提供意见。(4)不断与各国专利局合作召开研讨会。研讨会包括中日、日韩和中日韩的三种形式。同时日本特许厅开展法官经验交流会,交流讨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所观察的口头审理以及书面审查的流程和结果。在2015年9月,首次举行三边(中日韩)行政法官经验交流会。同时不断加强与世界各国知名法官和律师的交流。

  5.努力发展全球知识产权环境

  伴随新兴市场的出现和生产部门、研发中心的海外扩展,以及企业业务的全球化不断推进,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尤为重要。日本特许厅着力于国家间或区域间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建立和协调。

  一是设立由JPO牵头的统一界面案卷访问项目(OPD),旨在实现同族专利申请的案卷信息工作共享。通过一站式服务,审查员可以查阅其他专利局与审查相关的信息,例如检索审查结果、引证文献和分类等。同时,日本特许厅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简称“WIPO”)建立合作关系,将OPD与WIPO案卷建立联系,保证加入WIPO案例项目的国家能够获得日本特许厅专利档案信息。自2015年3月起,日本特许厅和其他五局的专利档案信息在网上公开。

  二是建立专利信息提供平台。日本特许厅全面改革“工业产权数字图书馆(IPDL)”来满足用户多样化和专业化的需求。在2015年3月建立日本专利信息平台,该平台具有专利公报查询系统以及外国专利公报的索引。此外,为了提供更加广泛有效的服务,日本特许厅与其他专利局建立合作关系。由于中国和韩国专利占全球专利的比例逐年增加,在2015年1月,日本特许厅建立中韩公报翻译和检索系统,能够将发明专利和实用型专利的文件翻译成日文,目前大约有14300000个文件被翻译。同年8月,建立外国专利信息服务系统,能够及时给使用者提供与其他五局的交流信息。日本特许厅在2015年10月1日建立图形外观公报检索支持,通过图像匹配技术进行图像分类,减轻外观设计权利的搜索负担,缩小搜索范围。全球知识产权数据银行是由日本特许厅成立的网站,提供企业法律事务和知识产权事务,让企业负责人可以了解更多新兴国家的知识产权相关的信息。其数据来源是对国内外企业、律师事务所调研、已公开的信息以及与国外专利公司合作收集信息。

  三是大力提升战略知识产权管理和实际应用的系统支持。在2011年4月,日本特许厅建立了“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窗口”,给中小企业提供有关问题的咨询。对于在国外申请专利,从申请者产生创新的观点到技术应用到企业经营的全过程,该窗口提供免费的服务并对相关信息保密。

  在与国家工业产权中心信息和培训(INPIT)合作中,日本特许厅努力完善服务窗口的功能。为了进一步发挥服务窗口的专业作用,该窗口2015年专利代理人和律师的人数比上年增加了一倍。需要指出的是参与2015年专利法案修订的专家及能够提供本国法律支持的专家才会被指派到该服务窗口。

  四是专利信息分析和商业化的支持。由于专利知识和成本认知方面的局限性,企业没有充分意识到专利信息的重要性。为了解决该问题,日本特许厅在2015年6月,根据中小企业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对知识产权的不同需求,提供专利信息的综合分析服务。

  五是减少或免除知识产权的获得和维持的费用。基于专利法、产业技术强化法等法律规定,如果满足特定需求,个人、公司、中小型研发密集型企业、高校有资格获得50%的专利申请费用减免,在 2014年4月,基于产业竞争力强化法,日本特许厅将费用减免项目应用到中小型创业企业,在减免国内申请费用的基础上,减免PCT国际专利申请的费用。为了支持中小企业在国外采取预防措施,日本特许厅支付法律咨询和诉讼的费用的三分之二,为海外维权提供坚实的后盾。

  六是实现知识产权融资,提高中小企业对知识产权价值的认识。一些中小企业希望能够通过融资机构评估知识产权价值进行融资,另一方面由于融资机构很少,技术评价的标准难以确定,知识产权融资还是很难实施。在这些情况下,2014年日本特许厅进行一项试点计划,来自第三方的评估专家利用知识产权为中小企业进行融资。2015年,日本特许厅实施了一些措施,举办研讨会加大对知识产权融资的宣传。

  七是修订相关法案,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为了让创新主体更加简单快捷的了解和利用知识产权,促进日本的创新,日本内阁在2015年3月13日决定对专利法案或相关法案进行局部的修改,主要完成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1)修改职务发明制度,激励研发人员发明动力并提高本国的产业竞争力;(2)收费标准的重新设定,专利年费和申请费下调10%,注册费和商标续期使用费用下降25%和20%;(3)为了适应加入《商标法新加坡条约》和《专利法案条约》,简化申请流程并协调各国专利申请流程的不同,日本特许厅对在指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专利申请的外文翻译版本和需要特殊处理的证明文件,允许在指定顺延时间提交。2016年2月签署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TTP),该协议旨在实现亚太地区高水平的自由贸易,并在知识产权领域制定缔约双方的共同规范。

  三、对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的启示

  当前,我国已进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开放思想、加强服务、推进改革、保障创新至关重要。日本是世界经济强国、创新强国、知识产权强国,其知识产权工作水平一直处于世界前列。尤其在近几年,通过加强管理、优化服务、拓宽渠道、加大投入等多种方式和手段,日本知识产权工作效果显著提升,服务创新的水平达到了新的高度。借鉴日本的有益经验,对于我国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继续深化国际合作。经济全球化、贸易全球化催生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需求,完善包括申请审查、信息互通、执法保护等在内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对于降低知识产权国际运营成本、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国际环境、护航知识产权国际贸易具有重要意义。日本努力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及其他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局协调发展知识产权环境,建立过程或结果评价标准化。在共同考核审查结果、简化审查程序,提升审查质量方面与世界五大局达成共识,同时不断深化与亚洲国家的合作,多次与亚洲国家展开双边或多边会谈,共享数据信息,建立专利诉讼绿色通道等。近些年,我国的知识产权对外合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1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成功主办中美欧日韩五局局长系列会议,并签署了《五局合作共识》,实现五局合作的进一步深化。在外观设计领域,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中、日、美、韩建立五局合作机制。我国还与与金砖国家成立知识产权协调小组,并且进一步推动中欧“IP Key 2015年度计划”的落实,持续完善“智南针”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设海外知识产权服务圈。我国已经成为知识产权全球体系中的重要力量。如今,我们需要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的战略谋划和顶层设计,进一步提升我国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水平和国际话语权。

  二是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近些年来,日本持续修订相关法案,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取得了一定成效。如今,在我国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为知识产权筑牢法律根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具有基础性的重要作用。2015年我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正式施行。法制办、知识产权局等部门针对加大专利权保护力度、完善专利审查、专利代理法律制度以及实现政府职能法定等多个方面积极推进专利法第四次全面修改。职务发明条例、专利代理条例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草案已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的修订不断推进。需要进一步完善植物新品种、生物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数据库保护等相关法律的制定。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的研究,研究进一步加大网络商业方法领域发明专利保护力度。调整损害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标准,完善维权机制。进一步研究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法律制度,明确商业秘密和侵权行为的界定。

  三是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日本特许厅与国内外其他部门合作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咨询等服务,包括专家巡回指导,建立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窗口为申请者提供法律支持、完善的专利费用减免框架、专利信息分析和商业化支持等措施。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断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取得了显著成绩。应当持续不断的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的难题,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大连理工大学科学学与科技管理研究所 王海龙 张悦 刘凯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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