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中国愿与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内的各国一道,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保障各国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7/8/25 15:29:00来源:商务部网站分享到

  商务部于8月24日(周四)上午10:00在商务部机关3号楼1层发布厅召开例行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发布近期商务领域重点工作情况,并现场回答媒体提问。

  【高峰】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我有三条信息需要向大家进行通报。

  【高峰】一、关于2017年7月我国消费市场运行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7月份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96万亿元,同比增长10.4%,增速较上年同期加快0.2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6%。1-7月累计同比增长10.4%,与上半年持平。商务部监测的5000家重点企业零售额7月同比增长5.1%,比去年同期加快1.4个百分点,创下2015年以来最高水平。

  7月份全国消费市场保持了平稳增长,继续呈现稳中向好态势,主要有以下亮点:

  一是网络零售保持较高增长。据国家统计局数据,1-7月全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28.9%,较上半年和上年同期分别加快0.3和2.8个百分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3.8%,较上年同期提高2.2个百分点。7月当月,商务部重点监测企业网络零售同比增长20.5%,增速比百货店、超市、购物中心分别高18.6、16.9和14.9个百分点。

  二是汽车、家电等商品销售增速较快。新修订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消费者购车更加便利、更加实惠。7月份,全国限额以上单位汽车销售额同比增长8.1%,增速比上半年加快3.9个百分点。受大范围持续高温天气的影响,空调、冰箱、电风扇等夏令产品继续旺销,带动限额以上单位家电销售额同比增长13.1%,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1.6个百分点。此外,受暑期出游和休闲娱乐较多的影响,7月份限额以上单位石油及制品销售额同比增长5.6%,较上月加快1.4个百分点;体育娱乐用品销售额同比增长26.6%,较上半年加快9.5个百分点。

  三是服务消费暑期市场繁荣活跃。7月份,全国餐饮收入1.85万亿元,同比上涨11.1%,增速较上年同期加快0.2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增速较上年同期加快3个百分点;全国电影票房收入50.5亿元,同比增长12%;暑期亲子游、知名学府游、清凉避暑游、海岛休闲游等受到欢迎。比如:贵州省接待游客人次同比增长超过40%,云南石林风景区日接待游客近3万人,昆明市铁路局发送旅客人次同比增长超过20%。

  四是消费价格环比微涨。7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4%,涨幅较上月收窄0.1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1%,结束了两个月的负增长。商务部监测的36个大中城市食用农产品价格环比下降0.3%,连续6个月回落,但降幅比上月收窄1.6个百分点;同比下降2%,1-7月累计同比下降4.7%。7月份猪肉、鸡蛋、蔬菜价格均有不同程度回升。其中,猪肉平均批发价格环比上涨0.7%,结束连续5个月下跌态势;鸡蛋价格环比上涨3.8%,连续两个月回升;30种蔬菜平均批发价格环比上涨3.1%。

  随着国民经济运行平稳向好势头持续发展,结构调整不断优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预计后期消费市场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高峰】二、关于中国和印尼高层经济对话第三次会议的有关经贸成果。

  8月22日,杨洁篪国务委员与印尼经济统筹部长达尔敏在北京共同主持召开中国-印尼高层经济对话第三次会议。

  此次会议对中印尼两国互利经济合作自对话第二次会议以来取得的积极进展予以高度评价,双方就中印尼合作共建“一带一路”、贸易投资和产能合作、金融合作、能源合作、电子商务合作、基础设施领域合作以及农渔业合作等七个重点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广泛共识,取得丰硕成果。

  双方一致同意,要继续深入对接中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和印尼“全球海洋支点”战略,推进双边贸易投资和重大项目合作,共同推动中印尼经贸合作不断深入发展。双方同意,将通过贸易工作组商谈进一步推动双边贸易平衡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依托中国商务部与印尼投资协调委员会之间的部际投促合作机制联合在华举办投促推介活动,加快磋商本币互换续签协议、探讨建立电子商务合作交流机制。双方承诺,继续加强基础设施领域合作,支持中国企业参与印尼“外岛综合经济走廊”建设,助力当地工业、互联互通、旅游、电力发展;创造条件共同实施好雅万高铁等两国重大基础设施合作项目;加强对话和沟通,促进两国农渔业合作。中方邀请印尼方积极参与自明年起在华举办的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欢迎印尼方在华设立投资促进中心、央行代表处,并将提供必要协助。

  会后,杨洁篪国务委员和达尔敏部长共同见证了《中印尼高层经济对话第三次会议纪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基础设施融资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签署。

  作为对话的牵头单位,商务部将与印尼经济统筹部共同梳理对话第三次会议的重点合作事项后续落实清单,并会同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此次会上双方达成的共识,推动中印尼各领域务实经济合作继续取得新进展。

  【高峰】三、关于“丝路清风”行动的有关情况。

  8月22日,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郑州召开“丝路清风”十省(区市)打击侵权假冒联合行动工作会议,部署启动打击侵权假冒跨区域联合行动,河南、山东、湖北、重庆、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市)相关部门参加会议。

  此次联合行动聚焦“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对中欧班列运输的进出口商品、出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机械设备材料、跨境电商特别是海淘商品开展集中整治,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的进出口环境。相关部门将建立跨区域信息共享、案件会商、执法联动等工作机制,以区域协作、两法(即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为抓手,加强对生产源头、流通渠道和进出口环节的监管,斩断制假售假产业链条,同时支持优秀企业和产品“走出去”,树立“中国制造”的良好形象。

  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实际上,侵权假冒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问题。我们愿与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内的各国一道,继续加强合作,共同打击跨境制售侵权假冒商品的违法行为,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保障各国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高峰】以上是我要向大家通报的信息,下面,我愿意回答记者朋友们提出的问题。

  【中央电视台记者】19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启动对华发起“301调查”,请问此举对中美经贸合作有何影响,是否会引发贸易战?中方将有何反制措施?

  【高峰】谢谢你的提问。关于美方启动对中国的“301调查”的问题,商务部已经在8月21日通过新闻发言人谈话的形式表达了有关立场。我想强调的是,美方依据自己国内的法律,发起对中国的贸易调查,是对现有国际贸易体系的破坏,也给积极推动中美经贸关系发展的各方力量泼了冷水。我们对这种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的做法强烈不满,会采取所有必要的措施,坚决捍卫中方和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中方始终认为,在经贸问题上,中美之间的共同利益远远大于分歧,是可以和而不同、实现互利共赢的。合作是解决双方分歧的最好办法。希望美方与中方继续共同努力,在前期“百日计划”取得良好成果的基础上,扎实推进经济合作“一年计划”,争取早日取得更大的成果,使中美经贸关系在健康稳定的轨道上继续向前发展,也使两国的企业界和两国的民众真正从合作中受益。谢谢。

  【经济日报记者】近日商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请问商务部将如何执行和落实《意见》?其次,未来针对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还将有哪些监管措施出台?谢谢。

  【高峰】谢谢你的提问。我想先介绍一下《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近年来,我国企业顺应国内外形势和企业自身发展的需求,积极“走出去”开展境外投资,在不断提高自身企业国际化水平的同时,带动了相关产品、技术的出口,推动了国内经济转型升级,有力推进了“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深化了我们与相关国家的互利合作。

  但同时,我国企业境外投资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去年以来,非理性的对外投资快速增长,对我国的金融安全、国有资产安全等方面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和隐患。针对我国境外投资面临的新形势,四部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这个《指导意见》,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指导意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旨在进一步引导和规范企业境外投资方向,促进企业合理有序的开展境外投资活动,防范和应对境外投资风险,推动境外投资健康持续发展,实现我们与东道国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下一步,商务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境外投资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坚持三个“不动摇”,也就是坚持对外开放的战略方向不动摇,坚持推进“走出去”战略不动摇,坚持防范境外投资风险的原则不动摇。我们将努力做到三个“确保”:确保企业境外投资行稳致远,确保“一带一路”建设顺利推进,确保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安全。

  具体来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境外投资真实性的审查,鼓励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境外投资,坚决遏制虚假、非理性的境外投资行为。二是进一步完善境外投资备案报告管理制度,按照“鼓励发展+负面清单”的模式,引导和规范企业境外投资的行为。三是加强境外投资事中事后的监管,按照“放管服”的要求,适时启动境外投资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确保企业规范健康地“走出去”。四是积极推进境外投资立法,将境外投资引导、监管、规范、保障纳入法治化的轨道。五是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加强“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整合资源,实现“一站式”信息服务,帮助企业更好地防范和应对境外投资风险。 谢谢。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我们注意到今年上半年我国吸引外资的数据小幅下滑了0.1%,但前7个月的数据吸引外资下滑1.2%,这就意味着7月吸引外资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请您介绍一下下滑的具体情况和主要原因。谢谢。

  【高峰】谢谢你的提问。今年以来,全国吸引外资的数据确实出现了一些波动。1-7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854.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2%,7月当月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38.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1.8%。这与今年全球跨国投资的大环境有关,也有一定的季节性因素。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今年6月份发布的最新预测,2017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的增幅由年初的10%下调至5%。

  应该说,今年我国吸引外资规模总体是保持稳定的。今年1-7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家数为17703家,同比增长了12%,说明有越来越多的外国投资者愿意来华兴业。同时,我们吸引外资的结构也在不断地优化,继续呈现向高端产业集聚的态势。比如今年1-7月,高技术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373.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了8.3%,高技术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703.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了16.8%。

  从中长期看,我国吸引外资仍然具有突出的比较优势和条件。联合国贸发会议《2017年世界投资报告》指出,中国仍然是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目的地之一。

  近期,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我们新推出了22项政策措施。此外,各省市也纷纷出台了招商引资的专项政策。据我们了解,目前出台的省级层面的文件就达到了16个。相信外国投资者能够感受到中国各级政府持续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利用外资的坚定决心,也很快会看到,我们新的政策措施落地所带来的发展机遇。

  我们还将深化外资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继续为外资企业进入中国提供更好的服务,营造更好的环境,使中国始终成为富有吸引力的外商投资热土。谢谢。

  【澳亚卫视记者】我们注意到中国商务部近日接连对原产美国和日本的进口光纤预制棒和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进行了反倾销调查,我们想请问一下,这是否可以理解为是中方对美国开展“301调查”的反制?谢谢。

  【高峰】谢谢你的提问。你所提到的两个反倾销的案件,商务部是严格按照《反倾销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关于光纤预制棒案,我们自2015年8月19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日本的进口光纤预制棒采取了反倾销措施,实施期是2年,到本月的18日到期。根据《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内产业或其代表可以在案件到期前的60天内提出复审的申请。今年6月份,商务部收到了国内产业代表的申请,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所以我们依法于18日对其立案调查。

  关于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案,我们从2011年4月21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实施反倾销措施。2016年,我们对该案进行了日落复审,决定延长实施期5年。今年5月,国内光纤产业依据《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提出对美国重新计算倾销幅度的期间复审申请。商务部作为调查机关,依法审查以后,在8月22日,立案正式启动了调查程序。

  上述两个案件完全是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没有其他因素的考虑。谢谢。

  【中国日报社记者】最近印度疯狂对我国进行反倾销制裁,请问商务部对此何评论,我方将有什么样的做法和措施?

  【高峰】谢谢你的提问。印度一直是世贸组织中反倾销措施的活跃使用者,自1994年至今,共对中国产品发起了212起反倾销调查。目前正在执行的反倾销措施仍有93起。今年以来,印度共对中国产品发起了13起反倾销调查。

  中方高度关注印方频繁立案的势头,敦促印方谨慎、克制使用贸易救济措施,严格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则开展调查,避免贸易救济措施的滥用,从而影响双边贸易正常发展。我们将坚决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也鼓励和支持有关企业积极参与相关案件的应诉工作。

  当前,世界经济正在缓慢的复苏,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比较多,中国和印度同为金砖国家和发展中大国,应当携手维护自由、开放的多边贸易体制,共同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稳定器。中印双方在经贸领域有着广阔的合作空间,对话磋商才是化解贸易摩擦的有效途径。我们愿与印方共同努力,为两国产业界搭建对话磋商的平台,通过加强业界的合作,妥善化解贸易摩擦,从而实现双方互利共赢。谢谢。

  【第一财经记者】我们看到世贸组织在周一的时候曾经表示美国已经向世贸组织申请成立一个专门的小组,来调查中国对农产品关税配额的使用问题,请问商务部对此有何回应?谢谢。

  【高峰】谢谢你的提问。日内瓦时间8月18号,美国就其诉中国的小麦、大米、玉米三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措施这个案件,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提出设立专家组的请求,中方也已于同日收到了美方的请求。

  事实上,美方于2016年12月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框架下,就本案向中方提出了磋商请求,中美双方于2017年2月在日内瓦举行了正式的磋商。中方认为,中美一直就农产品配额问题在多双边场合保持着顺畅的沟通。应美方要求,中方在磋商中也就本案相关的政策进行了澄清和解释。中方对美方放弃磋商解决本案表示遗憾。

  中方认为,关税配额制度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明确保留的贸易管理方式,相关农产品关税配额管理符合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和相关的世贸规则。中方将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对本案进行妥善处理。谢谢。

  【中新社记者】我们注意到最近印度收紧了对中国电力企业进入印度电力传输部门的限制,并对电力与电信装备进行了严格的恶意软件审查,请问商务部对此有何回应?

  【高峰】谢谢你的提问。中国政府一贯强调,中国企业在开展对外投资合作时,要遵守驻在国的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中印互为重要的经贸合作伙伴,两国经贸合作是互利共赢的。中方希望印方能够严格遵守有关贸易投资的国际准则,避免设置歧视性的准入条件,审慎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

  实际上,各国在印度投资的不断增加,对印度经济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就业和税收的增加、工业基础的提高、人民生活的改善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们也相信,印度政府愿意为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各国投资者创造公平、透明、便利的投资和营商环境。谢谢。

  【高峰】今天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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