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音乐亟待建立健康的版权秩序
发布时间:2017/10/11 10:23:47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分享到

  ——访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

  从整顿卡拉OK市场到重点发展数字音乐,从打击侵权盗版、力推音乐正版付费到音乐倍增计划、打造正版曲库……北京音乐产业的发展得到高度重视,音乐版权的治理也走在了全国前列。数字音乐版权通过前期治理和市场集中已明显好转,然而,近来几大数字音乐平台互诉侵权,关于音乐独家版权模式更是引发热议,并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面对这些新问题,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就如何破局接受了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的专访。

  激励音乐原创

  “我们做过一个统计,全国词曲作者人均年收入在8000元左右。”王野霏介绍,知名音乐人高晓松、李海鹰都曾向他表示,光靠音乐创作的版权收入不可能养活音乐人。在他看来,让音乐创作者获得合理回报,让音乐传播者实现盈利,让音乐用户听到更多好听的作品,是产业良性循环的基础,但目前来看,原创不足仍是音乐产业发展最大的问题。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我国免费的数字音乐迅速挤占了传统唱片业的空间。“数字音乐服务商盈利能力弱,反哺给创作者的非常少。”王野霏表示,尽管全球传统唱片业都受到互联网冲击而显著下滑,但是国外得益于较好的版权环境,音乐创作者还能从数字音乐拿到一半收益。这两年来,我国数字音乐平台反哺创作者的回报机制已经有了明显进步,但是仍未达到预期效果。

  2015年国家版权局曾针对音乐版权市场下发“最严版权令”,令220多万首盗版作品一夜消失,北京市版权局也连续多年把音乐市场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王野霏表示,近几年来,经过各级版权行政部门持续实施清除非法网站的快速反应机制,大批非法网站已被清除,而一些PC端的非法小网站已经转化为APP移动端的音乐平台,继续侵权行为。目前网络上流行的APP音乐平台大都没有视听许可资质,其经营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利用云存储空间上传并分享未经授权的音乐作品;二是利用“聚合经营”方式向用户提供未经授权的音乐作品。

  新型盗版仍然存在,版权治理仍需继续。王野霏介绍,北京市版权局除了每年在“剑网行动”中继续重拳治理音乐盗版之外,还通过首都版权产业联盟启动了为李海鹰等知名音乐人的维权行动。目前关于李海鹰的作品侵权情况,有的已立案审理,有的通过调解制止了侵权。“我们希望这种典型维权,既能实现对重点作者重点作品的监管,又希望以此为个案来剖析音乐人的成长和音乐产业发展的关系。”王野霏表示。

  探索授权模式

  此前我国数字音乐平台竞价环球音乐公司独家版权,引发了独家版权利弊之争以及音乐授权模式的探讨。王野霏认为,音乐作品和权利人众多,就中国目前的音乐市场而言,如果说出现了个别企业垄断局面,尚言之过早,但注意防止垄断苗头出现,也是政府应当加以关注的事情。他认为,音乐版权市场主体应有合作分享精神,既要有大而全的综合音乐平台,也要有类型化的专业音乐平台。

  关于互联网环境下的音乐版权授权,王野霏认为,音乐作品历来就是版权作品中法律关系最复杂的作品类型之一,作品和权利人众多,使用者广泛,使用方式复杂和衍生权利多元。这些特点的叠加,使得授权流程控制困难,交易成本不断提升。因此,音乐版权是一种最适于权利人集体管理的作品类型。但目前,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还比较薄弱,难以满足产业需求,因此我们需要在尊重“先授权再使用”传统授权法则的基础上创新思路,使其更好地满足互联网环境下的授权需要。据介绍,北京市版权局一直希望与国内音乐平台共同打造正版曲库,将使用最多的2万首金曲的权属信息、授权渠道进行公示,让使用者通过这一渠道能快速获得授权,也能促进作品更广泛的传播。

  王野霏认为,音乐版权制度的设计目标,是要平衡创作者、传播者和最终用户之间的利益关系,以推动音乐版权产业的发展。我国的音乐产业起步较晚,要实现良性循环仍有待时日。(本报记者 刘 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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