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工格栅行业亟需打好专利“补丁”
发布时间:2017/10/23 10:21:29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分享到

  一件名为“地栅和制造地栅的方法”的发明专利引发了多家公司持续多年的争议。

  2015年7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泰安现代塑料有限公司(下称现代公司)和河北宝源工程橡塑有限公司(下称宝源公司)提起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作出第26580号审查决定(下称审查决定),认定英国坦萨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坦萨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地栅和制造地栅的方法”(专利号:ZL03154700.1)权利要求1-5、7-9、11-24无效,维持权利要求10、25-27有效。

  坦萨公司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维持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

  由于此类案件涉及诸多技术和法律问题,如何客观公正地评价一件专利技术方案的创造性成为业界亟待解决的问题。据悉,为了统一审查标准,避免审查中主观因素的影响,尽可能客观公正地评价一项发明的技术贡献,《专利审查指南》设定了“本领域技术人员”这一概念,要求在判断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时,应当基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知识和能力进行评价。“这个案件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点,而且一审法院也对审查决定给予了认可。”该案合议组成员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比如坦萨公司认为该案合议组主动引入了公知常识性证据,违反听证原则,但一审法院对此予以否定,认为这是创造性判断过程中“本领域技术人员”所应具备的能力范畴。

  此外,有业内人士认为,该案判决的市场意义重大。土工格栅在中国市场潜力巨大,目前,坦萨公司手握上述发明专利,在中国市场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如果该案一审判决最终生效,生产与坦萨塑料土工格栅类似产品的国内企业就会由被动变为主动,更多地占领市场。

  认定专利部分无效

  “在该案的评述过程中,我们非常谨慎,力求基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知识和能力进行客观评价,还原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思维过程。为此,我们做了很多工作。比如,查阅了大量资料,补充了背景技术内容。在审查过程中遇到问题,会把问题拎出来,然后咨询专家意见,并与专家进行了探讨和思考,最终对涉案专利权利要求客观做出了部分无效的审查决定。”合议组成员介绍。

  不过,坦萨公司却并不认同,其在提起的行政诉讼中称,专利复审委员会引入公知常识性证据,违反了听证原则,审查决定关于该专利权利要求1、7、15、18关于附件1、2或者3结合的创造性判断,存在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应当予以撤销。对此,专利复审委员会回应称,审查决定并未引入公知常识性证据,不违反听证原则。审查决定认为权利要求1和15相对于附件1、2、3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7和8相对于附件1、2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对上述权利要求的创造性的评述并未结合公知常识性证据。审查决定评述上述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理由是在现有附件的基础上,基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所具备的知识和能力,还原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思维过程,而得出了不具备创造性的结论。对于原告所指出的“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的内容,并不能称之为公知常识性证据,只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一般认知或能够想到的内容,无需进行听证。

  对于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观点,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予以认可。法院认为,在对比文件结合公知常识评价权利要求的创造性时,通常需要按照3个步骤进行,公知常识通常仅在第三步判断中(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是显而易见,即确定现有技术整体上是否存在某种“技术启示”)用于评价区别特征是否已被教科书或工具书披露,即其针对的是技术特征。该案中,审查决定中的上述内容并未用于评价本专利权利要求1、7、18中的任何技术特征。而且,上述内容只是阐释了本领域技术人员在知晓附件1所存在的技术问题的基础上,在面对附件1时如何进行思考,以及为什么能从所属、相近或相关以及其他领域的大量现有技术中寻找到附件2进行分析推理。这个思维过程属于创造性判断过程中拟制的“本领域技术人员”所应具备的能力范畴。

  一审判决引发关注

  近年来,随着我国土工合成材料业的发展,土工格栅作为一种新型的建筑材料,市场需求量日益增加,市场潜力巨大。作为土工合成材料领域的佼佼者,坦萨公司非常重视中国市场,并进行了专利布局。不过,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了一些涉嫌侵权产品,为此,坦萨公司先后提起多起诉讼。

  但对于坦萨公司发起的专利战,有观点认为,其意在打击竞争对手,抢夺市场。宝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以该案为例,2015年10月16日,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已经作出审查决定后,坦萨公司涉嫌故意将涉案专利的公告号混淆为专利号,委托某代理机构向宝源公司发出律师函,欲阻止宝源公司正常的投标活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除宝源公司外,国内也有其他从业者曾提出上述质疑。

  对此,在业内人士看来,如果该案一审判决生效,或将对国内格栅市场带来重大影响。对于国内格栅企业而言,他们将变被动为主动,迎来发展机遇,在利用自身成本低的优势,提高行业效率水平。国内格栅市场巨大,如果企业在遇到类似专利纠纷时,不主动站出来,就会丢掉这个庞大的市场。因此,企业既要通过法律诉讼或者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等程序捍卫自身的合法权利,更要做到未雨绸缪。这就要求相关从业者注重技术的研发和创新以及进行周密的专利布局,力争在技术和专利上双双占据优势,既可主动寻求授权,也可进行交叉许可,避免争议的发生。(本报记者 侯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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