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各国专利制度 踏实走好“一带一路”
发布时间:2017/11/2 11:22:14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分享到

  “一带一路”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其倡议的提出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国的目光,中国企业也在不断践行“一带一路”倡议,以期在新的市场格局下赢得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笔者认为,这就需要相关企业在充分了解出口国知识产权政策的情况下,熟练运用并将其转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武器。

  笔者通过分析中东欧、东南亚、俄罗斯、印度等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状况,以期为相关企业在进行出口国知识产权布局规划时提供参考。

  了解相关专利制度

  在过去的一年中,受“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越来越多的企业将出口国转向了中东欧、东南亚和俄罗斯、印度等国家。

  中东欧国家因其经济和政治的独特性,成为发达国家部署知识产权的重要战略地,从而带动了当地国家的知识产权立法的发展,其严格的执法力度和监督力度使其一度成为反垄断规则及知识产权交锋地,例如,波兰、捷克、匈牙利、保加利亚等已经加入欧盟,且经济实力、科技发展水平都较为突出的国家,在这些国家中,尤其值得企业关注的是海关知识产权执法服务,其同刑事程序、行政程序、民事程序共同发挥作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在东南亚的一些国家,如新加坡、菲律宾、泰国、马来西亚等均已经制定并实施了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环境进一步改善和提高。

  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作为俄罗斯的知识产权行政主管机关,负责俄罗斯境内的专利申请审查及知识产权许可、转让和抵押合同登记等具体职能工作;其下属的专利争议委员会还负责有关知识产权争议的行政复议工作。2004年改组后的联邦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局包括4个司:财务管理司、国际合作与信息保障司、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管理司、智力活动成果利用检查与监督司,另有3个附属机构:联邦工业产权院、专利争议委员会、俄罗斯国家知识产权学院。俄罗斯联邦内政部是俄罗斯政府的部门之一,其主要职责是维护俄罗斯国内的安全。俄罗斯联邦内政部于1999年成立了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专门部门,各联邦成员的内政部门也成立了类似机构。近年来,俄罗斯联邦内政部多次组织执法行动,对市场上的假冒、盗版和其他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打击。

  印度的知识产权保护以立法为保障,司法、行政和民间三方积极互动、紧密配合,构建起了独特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断完善的法律体系,使印度不断与国际规则接轨,成为印度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特点。在印度,知识产权权利人如遭遇侵权,共有3种救济途径可选,即民事救济、刑事救济和行政救济。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4月,“一带一路”涉及的沿线国家共在华提交专利申请2.431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7993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1376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4941件。申请人主要来自俄罗斯、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以色列、泰国、波兰、捷克、匈牙利、土耳其和沙特阿拉伯11个国家。主要专利申请的技术领域包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通信设备和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由上述数据可以看出,随着我国知识产权环境的不断改善,众多国外企业愈发重视中国市场,并积极开展专利布局。

  制定专利布局策略

  近年来,随着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国门,解决海外专利纠纷成为相关企业打开海外市场的必修课。这使得我国企业开始意识到,需将知识产权工作同国外市场开拓放在同等地位。

  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很多人都熟知欧盟知识产权体系,但对于东南亚和中东国家的知识产权政策则比较陌生。对此,笔者认为,我国相关企业可积极利用各种多双边合作机制,在东南亚国家尽快获得专利保护。目前,我国与柬埔寨建立了知识产权合作机制,经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且维持有效的发明专利,可直接在柬埔寨登记生效并获得保护。此外,我国与新加坡也建立了检索结果互认机制,想要在东南亚国家进行专利布局的企业,可通过新加坡进入东盟专利审查合作计划中的国家进行专利保护。

  搭乘“一带一路”的东风,众多企业都希望能在沿路国家开拓市场,寻求商机。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还需加强在相应出口国的知识产权布局,根据各国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知识产权策略,为开拓海外市场打下坚实基础。(赵伟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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