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六项工作促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发布时间:2018/4/25 11:29:03来源:陕西日报分享到

  4月24日,省政府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会议邀请省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及专家学者对《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2016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陕西为全国首批支撑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省。2017年2月,省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西安签署第二轮知识产权合作会商议定书,提出共同推进陕西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战略部署,省政府出台了《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6项重点工作、23条具体措施,对我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今年开始,我省将全力推动实施6项重点工作,促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一是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改革、综合管理改革,推动知识产权军民融合发展,深化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二是促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稳步提升专利创造能力和水平,开展标准必要专利布局,大力加强品牌建设;三是加强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发展,推进军民融合知识产权运营,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强校、强所建设,支撑区域创新发展;四是实施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加强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建设,建设知识产权诚信体系;五是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推进知识产权分析咨询工作,提高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能力,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六是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布局与合作,支持企业加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加强知识产权海外预警与维权援助,开展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

  到2020年底,全省知识产权主要指标在“十二五”末基础上翻一番,达到西部领先水平,我省基本建成自身硬、支撑强、可持续的知识产权强省。全省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2件以上,每万人作品登记量5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150件以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累计超过85个,植物新品种累计150件以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合同年登记数超过500件,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司法案件年结案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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