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复审委口头审理“苹果针对高通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发布时间:2018/5/8 11:23:07来源:人民网分享到

  2018年5月4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对第4W106649号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口头审理。该案是专利复审委员会组织开展的2018年首次“重大案件公开审理”活动(总第七期)。案件涉及发明名称为“计算装置中的活动的卡隐喻”的第201310491586.1号发明专利,专利权人为高通股份有限公司,无效宣告请求人为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近年来高通与苹果公司纠纷不断,高通分别在北京、福州等多地法院针对苹果公司提起多件专利权的侵权诉讼,其中多件均涉及1亿以上索赔。相应地,苹果公司也针对高通的多件专利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本案作为近期苹果针对高通公司的十余件无效宣告请求案件之一,相关诉讼涉及要求苹果公司停止销售和许诺销售iPhone7、7plus等产品,可谓意义重大。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蓬勃兴起,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使得人们的衣食住行更加依赖智能移动终端。智能移动终端性能的不断提升使得其能够支持更多复杂的应用程序(APP),而其外观尺寸的小型化也给人机交互操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此在尺寸有限的操作界面上如何摆脱原有单调乏味,操作复杂的用户交互方式,创造出操作便利、交互简洁的图形用户界面(Graphical User Interface,简称“GUI”)成为各移动终端设备厂商的研发重点。

  该案涉及在计算机装置GUI交互过程中利用滑动手势来执行APP的切换或退出的技术方案,是GUI通过发明保护的典型案例之一。由于可以直接在显示屏上进行简单直观地手势操作,用户对于相应的手势操作以及交互结果更为明了,且操控效果更佳,因此该案专利所涉及方案在智能移动终端的GUI交互设计中被广泛采用。作为两大巨头的高通公司和苹果公司众多无效宣告请求系列案件之一,该案的审查结果可能会对智能移动终端GUI交互设计的保护产生深远影响。

  鉴于此,专利复审委员会成立五人合议组对其进行审理,合议组成员由审查业务专家及业务骨干担任。该案无效理由涉及专利法第33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第22条第2、3款,涉及专利法中几乎所有无效法条,证据涉及国内外的专利文献12篇并有大量外文译文,技术内容以及证据结合方式相对复杂。口审当庭双方当事人针对本专利是否符合上述条款充分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并结合上述12篇证据对本案是否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3款规定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进行了充分的辩论,其中创造性问题辩论涉及到数十种证据结合方式,合议组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

  作为行业巨头的高通和苹果之间的专利战已经拉开序幕,专利复审委员会在安排资深合议组慎重审理系列无效案件同时,也通过公开案件审理过程的方式,提高审查工作透明度,增强合议组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保证案件审理客观、公正、准确、及时。(魏艳 邓双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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