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晓宏:开拓创新,完善版权保护
发布时间:2018/6/8 9:26:18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分享到

  2005年,我国启动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制定工作。这项工作当时有32个部门参加,于2007年完成,2008年国务院正式发布实施。2018年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的第十年。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启动迄今已经13年了。我于2004年4月出任国家版权局专职副局长,到2017年卸任,有幸参与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启动和实施工作。特别是关于版权的这一部分,许多事情涌上心头,恍如昨日,刻骨铭心。

  第一件难忘的事情是软件正版化工作。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制定与实施的这十多年中,我国软件的创新能力极大提升,软件产业产值增长迅猛。有两组数字可以说明:一是2005年我国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总量不到3万件,2017年,我国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总量突破50万件;二是2005年我国软件产业总产值仅有750亿元,到2017年底,我国软件产业的总产值突破5万亿元。各部委、各级政府和大型国有企业率先使用正版软件,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和推动作用,营造了良好的国内、国际环境。中央领导指出,软件正版化关系到我们自身的发展,软件正版化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挑战,任重道远,必须尽快建立长效机制。我认为软件正版化工作不能有任何松懈情绪,否则有可能出现反弹。

  第二件难忘的事情是“剑网行动”。2005年,国家版权局联合公安部和当时的信息产业部共同启动了我国历史上的第一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现在这个专项行动定名为“剑网行动”,每年开展一次,已经连续开展了13年。现在,“剑网行动” 的影响越来越大,对规范网络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三件难忘的事情是关于《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缔结。2012年6月24日,《视听表演北京条约》获得一致通过,会场响起长时间的热烈掌声。许多国家代表团表示,这是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一个在中国签署的国际条约,是第一个以我国城市命名的国际条约。它的重大意义还在于条约摆脱了由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制定国际规则的惯例,是一个南北平衡的国际条约,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在规则制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总之,我国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是高瞻远瞩的,从起草、制定、实施到现在仅仅十二三年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我们做了很多工作,除了上面讲到的几项工作以外,还有很多工作都是开创性的,以前从来没有做过的,比如,版权的示范城市建设、版权的研究基地和贸易基地建设、国际版权交易博览会等。(作者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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