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全球知识产权交易的最大受益者 不是“受害者”
发布时间:2018/7/11 10:41:20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分享到

  近期,美国对华301调查报告及其后续系列言论多次指责,中国存在强制技术转让行为,侵犯了美国的知识产权利益。6月19日发布的《中国经济侵略如何威胁美国和全球科技及知识产权》报告,甚至将“中国黑客窃取美国技术”等虚假论据以及中国的人才培养引进计划、产业升级规划等全面归类为“经济侵略”,认为其“威胁美国和世界的技术和知识产权”。但是,无论哪份报告,均没有举出具有说服力的案例和实据,逻辑不清、论据不实,结论严重歪曲客观事实。事实上,美国一直是全球知识产权贸易的最大受益者,也是与中国技术合作的最大受益者,从中国市场中赚取了大量收益。长期以来,中国不仅对外支付了庞大的知识产权使用费用,更致力于知识产权保护、转移转让等制度的完善,取得的进展有目共睹。

  一、美对华301调查报告指责中国强制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等缺乏事实依据

  301调查报告及其后续大量言论,对中国强制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创新保护不足的指责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中国通过特定行业设置外资股比要求、规定企业技术合作条款、实施行政许可规则等手段,强制外资转让技术;二是中国未经授权侵入美国商业计算机网络窃取知识产权;三是中国长期以来对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不足。反观其文,大量论点严重缺乏论据支撑,不过是美国惯用的以知识产权为借口,行贸易保护之实。例如,报告大篇幅指责中国通过制定并实施外资审批制度,迫使美国企业转让技术。但事实上,中国外商投资管理制度早于2014年就启动了“审改备”,目前96%的外商投资直接在网上备案即可。即使是特定行业保留的外资审批,中国各有关部门也严格履行入世承诺,没有将技术转让作为获得审批的前提条件。再如,报告称中国入侵美国商业网络,导致美国企业遭受经济损失的指责也缺乏事实依据。论据多来自于所谓的“专家”“美国执法部门”“私人消息”等渠道,没有任何权威性和说服力。甚至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指责,也主要是来自于“利益相关方”的直观感受。有关说法也仅仅限于诸如“利益相关方对中国知识产权执法机制表示担忧”这类含糊其辞的表述。事实上,近年来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运营方面取得系列卓越成效,获得包括美国企业在内的国内外各界高度评价。

  二、美国是全球知识产权交易的最大受益者

  与301调查报告等陈述的情况相反,事实上,美国才是全球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最大受益者,也是与中国技术合作的最大受益者。

  首先,从全球知识产权贸易数据看,美国是国际知识产权贸易最大顺差国,中国企业每年对外支付庞大的知识产权使用费用。据美国国家科学理事会于2018年1月发布的《2018年科学工程技术指标》数据显示,全球知识产权跨境许可收入主要集中在美国、欧盟和日本。2016年,全球知识产权跨境许可收入总规模达到2720亿美元,其中,美国是最大出口国,知识产权出口额占全球总量高达45%,欧盟占比24%,日本14%,而中国占比不足千分之五。与此形成鲜明反差的是,伴随中国国际化进程加快,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持续给国外权利人带来巨大利益。中国对外支付知识产权使用费由2001年的19亿美元攀升至2017年的286亿美元,知识产权跨境交易的逆差超过200亿美元,同期美国对外许可知识产权每年净收入都接近或超过800亿美元。中国企业尤其是面向海外市场的企业,长期以来在融入国际市场的过程中支付了庞大的对外知识产权支付开销。据中国半导体、通信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反映,由于他们所在的行业多具备外向程度高、国际竞争激烈、知识技术密集等特征,每年都要投入大量经费进行产品开发运维,其中有不小的比例用于支付海外知识产权权利所有方。

  其次,从国际产业分工格局看,美国凭借超前的知识产权布局和强大的创新能力,牢牢把握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的价值链高端环节,拥有绝对话语权,长期以来赚取了高额收益。以中国对美贸易顺差主要来源之一的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为例,中国在该行业中主要出在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环节,以来料加工为主,附加价值和增加值率均比较低,企业利润率也不高。与此形成鲜明反差的是,美国是全球信息经济时代的引领者,长期以来占据国际产业分工的价值链高端环节,是国际技术标准、规则的制定者。以高通、英特尔、IBM、苹果等公司为代表的美国企业不仅掌握着全球信息技术领域最核心的技术,更形成了集芯片设计、集成电路制造、信息技术设施供应、软件研发、互联网及运营等上下游企业共同参与、布局跨越国界的强大产业生态。在这一产业生态中,美国企业主导的知识产权布局超前、严密,且获得了丰厚的经济回报,这与中国从事信息技术产品代工的企业所赚取的微薄利润相比,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第三,近年来中国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快速提升,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的成效得到国内外普遍认可。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伴随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研发投入不断加大,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快速提升,知识产权制度环境日益完善。十八大以来,中国研发经费支出年均复合增速超过10%,2017年总支出规模达到1.75万亿元,成为全球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研发经费投入国。与此相应,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快速提升,2017年,全国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38.2万件,同比增长14.2%,连续7年居世界首位;PCT国际专利申请受理量4.9万件,同比增速过两位数,获得授权数量超过3万件,仅次于美国和日本。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调查显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成效已经得到国内外许多企业的普遍认可,各国创新主体纷纷申请中国专利。2017年,美国获得23679件中国专利授权,在各国排名第二,美国高通公司是2017年获得中国专利授权最多的外国企业。

  此外,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仍在持续强化和创新的过程中,这为已经或者计划在中国从事生产经营和创新活动的国内外企业,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当前,中国正处于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换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已经上升到了国家战略高度。为切实解决长期以来业界反映的“侵权易、维权难”等问题,国家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大力度推动提高法定赔偿上限,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设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等。在近期政府机构改革中,中国又进一步加强了专利、商标、原产地地利标志等的集中管理。这些举措有效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特别是坚持对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受到业界高度肯定。如高通公司高级副总裁马克·斯奈德所言“过去十年,全世界都看到了中国政府在改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方面卓有成效的努力。”在中国发展30余年的IBM公司知识产权法律经理郑闽迦表示,“最近十年中国知识产权环境发生的巨大变化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带动了专利法、商标法等系列法律法规的完善,还有标准相关的法律以及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相关的规定都在改进,往好的方面发展。2016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专利侵权案件的平均判赔额已达138万元,几年前这一数据只有8万元。”

  大量的事实表明,美对华301调查报告及其大量言论,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指责严重缺乏事实依据,美国不是被中国窃取知识产权的受害者,而是长期从与中国的技术合作和产业合作中获取丰厚回报的受益者。必须指出的是,知识产权这一制度的创立与演进,本旨在保护创新权利人,促进创新成果更多惠及人类生产生活,不能当作“贸易保护主义的大棒,遏制他国发展的武器”。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将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坚决打击侵犯知识的行为,但中国也坚决反对一些国家滥用知识产权制度、阻碍创新与国际技术合作交流的行为。(作者: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 姜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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