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就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18/7/17 10:18:27来源:财政部网站分享到

                    关于征求《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办会〔2018〕21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进行补充,形成了《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8年9月1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

  联 系 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二处 罗雪娇

  联系电话:010-68552540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100820

  电子邮箱:luoxuejiao@mof.gov.cn

                                                             财政部办公厅

                                                             2018年7月4日

  附件:

  附件1:《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知识产权相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原文链接:http://kjs.mof.gov.cn/zhengwuxinxi/gongzuotongzhi/201807/t20180712_29599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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