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8/8/17 16:06:10来源: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分享到

积极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用 为创新保驾护航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先进事迹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积极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始终坚持将严格保护作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基本方向和根本原则,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切实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营造鼓励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精心审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服务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17年,民三庭受理涉知识产权类案件372件,审结367件,审结案件中调解撤诉80件,调解撤诉率21.79%。其中审结了如华为终端诉三星(中国)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案件,明确了裁判规则,确立了司法导向,彰显了司法智慧。

       积极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意见》,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制度改革。在民三庭的积极指导和推动下,经最高法院批准,福建获批成立福州知识产权法庭,负责跨区域管辖全省涉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加重对源头侵权、重复侵权、恶意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对涉及医药、食品安全等事关国计民生的侵权案件,通过适用判决并提高判赔额度,加大侵权人侵权的成本,消除其再次侵权的危险。积极探索加大赔偿力度的途径,通过增强赔偿方法的可选择性、加强裁量性损害赔偿的适用、不断完善和妥善把握证明规则等方式,切实解决举证难和事实认定难问题,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护。

       指导全省法院知识产权业务庭持续推进审判公开,扩大司法宣传,积极传递福建好声音,辐射司法正能量。全面实行庭审录播、直播、裁判文书上网。加强司法宣传,提升社会影响效果。精心筹划组织每年一度的福建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发布上一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及十大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充分展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成效和司法保护成果,营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浓厚氛围。

       立体性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指导全省法院业务庭将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为知识产权审判的重要组成部分。持续推进“司法主导、双轨并行”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统一执法标准,逐步完善流程体系。完善联络、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和邀请调解等工作机制,努力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合力。

       多年来,民三庭始终将加强作风纪律和反腐倡廉建设作为提升司法公正、保持队伍纯洁的重要保障,严守司法廉洁底线,强化审判队伍廉政建设,确保队伍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同时,着力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强调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审判纪律,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和思想状态,为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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