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胜中
发布时间:2018/8/22 10:20:46来源: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分享到

防范打击“邮路”上的侵权假冒行为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安全监管处刘胜中先进事迹

  刘胜中于 2011 年 10 月从事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现任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安全监管处干部。立足岗位,发挥职能,为防范打击利用邮政、快递渠道从事侵权假冒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

  推动健全完善法规制度。配合做好《快递暂行条例》宣贯实施相关工作,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执法环境;推动出台《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将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物品作为单独类别,纳入禁寄物品目录;督促寄递企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邮件快件收寄验视规定(试行)》《邮件快件微剂量 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配置管理办法(试行)》《邮件快件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对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查验把关,严防此类商品流入寄递渠道。

  推动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推动落实收寄验视制度,督促寄递企业收寄时应当当场验视内件,突出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等禁寄物品的查验力度,坚决不得收寄此类物品。推动落实实名收寄制度,除信件和已签订安全协议用户交寄的邮件快件外,寄递企业收寄邮件快件,应当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但不得在快递运单等服务单据上记录除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外的用户身份信息。推动落实过机安检制度,督促寄递企业对于航空和高铁邮件快件,国际、港澳台邮件快件进行重点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应检必检要求。

  推动邮政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制定出台《关于推进邮政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家邮政局关于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依靠严格的规章制度、严密的责任体系、有效的体制机制、完备的预防控制体系和有力的基础保障,不断提升邮政业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同时,推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创新,配合做好快递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部门间信息交流与共享,依法依规对寄递企业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充分发挥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作用,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寄递安全综合治理考核内容。推进邮政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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