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综合处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8/8/22 16:25:55来源: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分享到

  提升知识产权能力 保护民族民间文艺发展

  ——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综合处先进事迹

  综合处作为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的综合协调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相关业务开展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把握和操作实践。为适应信息化时代,该部门深入学习领会并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部署,密切联系工作实际,积极落实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各项任务,建立完善本单位有关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及办法,细化管理程序和工作体系。

  实施了“中国民间文学艺术数据库知识产权问题研究”。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在组织实施国家社科基金、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重大项目“十部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中国节日志》及“史诗百部工程”的基础上,通过对这些项目的成果汇集,初步积累形成基于全国文化艺术资源的海量数据。为更好地研究、使用和传播这些资源,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合作,建立了法制研究基地,加强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资源的知识产权对策研究。2013至2014年,综合处联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成立工作组,实施了“中国民间文学艺术数据库知识产权问题研究”课题。该课题立足前瞻性、实用性,结合业务工作需要,扎实梳理法理内涵,系统分析操作时间,其结项报告为本单位面向信息化时代的知识产权工作指明了方向,已成为本单位落实知识产权战略、提升业务整体水平的纲领性文件。

  积极加强知识产权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推广。通过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和法律专家顾问制度,为业务部门提供有关知识产权决策管理服务。下大力强化知识产权管理,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通过对报告、协议等文件审读流程把关,加强对知识产权的问题关注度,形成了一套问题提醒与危机防范的机制,为业务部门有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环节层面上的管理和制度角度的把控。

  积极把知识产权管理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实践中。一方面,探索研究文化艺术资源数字化分享机制,在本单位可控的范围内,与资料提供者达成资料数字化的协作关系,努力实现共享和多赢,对包括异地保存、公益使用等传播和分享手段开展调查研究;另一方面,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数据安全方面的建设工作,正在研究加强权限管理等保护知识产权的具体办法等。

  通过该部门积极扎实的工作,本单位近年来未发生任何知识产权法律纠纷;同时,在国内艺术科学研究、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资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领域还积累了一定影响力,包括湖北省、吉林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艺术科研院所曾来本单位观摩交流;此外,基于本单位业务结合知识产权战略落实的工作特点,山东大学、河北大学等国内高校也与本单位接洽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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