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教科文卫法制司一处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8/8/22 16:28:34来源: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分享到

  推动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司法部教科文卫法制司一处先进事迹

  司法部教科文卫法制司一处主要承办教育、科技、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行政法规审查和相关工作。该处在制度架构和具体制度设计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部署,在知识产权立法、合法性审查、普法宣传等方面履职尽责,做了大量工作。

  认真完成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有关立法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制修订工作,配合全国人大等部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律制修订工作。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修订审查工作。通过一系列立法工作,推动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此外,还积极配合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及相关成员单位,办理了一系列与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相关的领导批示件和非法规办件。

  在知识产权立法工作中,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处力度。如围绕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降低维权成本,提高侵权代价,有效遏制侵权行为”的要求,在商标法中增加了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给予惩罚性赔偿,将商标侵权的法定赔偿额上限由五十万元提高到三百万元,明确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并减轻了权利人的举证责任。集中修订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将按固定数额罚款改为按侵权假冒产品或者服务价值的一定倍数设定罚款,提高了罚款幅度。

  贯彻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在知识产权立法审查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和向有关部门、企业、协会、研究机构、专家学者书面征求意见,开展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就有关问题开展专题研究论证,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密切联系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实际,追踪研究有关热点难点问题,力求提出符合实际、面向长远、满足社会共同期待的制度方案。

  积极宣传交流,提升公众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多年来,一处克服工作量大、人手少的困难,积极参与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同时,积极参与中美、中欧、中日等知识产权法律交流活动,做好立法层面的解释沟通工作,主动宣讲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措施,增进国外对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的认同度。

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 邮编:100088 电话:010-82803888-6002 邮箱:nipso@cip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5001074号-6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