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商务法-探索中国和欧盟知识产权未来合作”中欧研讨会在厦举办
发布时间:2018/11/8 10:46:45来源:央广网分享到

  11月6日,“中国电子商务法-探索中国和欧盟知识产权未来合作”中欧研讨会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论坛由IP Key中国项目主办,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中国反侵权假冒创新战略联盟联合承办,厦门拾贝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支持,旨在响应国家创新驱动战略,推动互联网环境下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创新应用,加强中欧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探索基于社会共治的知识产权立体保护体系建设。

  据了解,本次研讨会是在中国电子商务法即将实施的背景下,中国和欧盟为探索知识产权未来合作展开的一次深入对话。学者、法律界人士和产业界代表围绕社会共治立体保护体系建设、知识产权案件司法裁判、电商平台监管、电商法颁布后的执行、假冒伪劣商品的鉴定、评估机制、平台销售的食药产品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合作、知识产权保护与公平竞争等方面展开了积极的交流讨论,取得了丰硕成果。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成全在论坛开场致辞时介绍了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了更好地适应日新变化、关系复杂的电子商务环境而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进行的探索与创新,并指出此次研讨会是司法机关与高校深化理论与实践交流的成功范例,有利于拓展知识产权法官的国际视野,增进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司法交流与合作,共同营造公平透明的一流国际营商环境。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林秀芹教授介绍了研究院在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国际交流与社会服务等方面所进行的有效探索与建设,并指出知识产权保护的终极目的是为了促进竞争和鼓励创新,中欧间的国际探讨能够有效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推动中欧知识产权政策的进一步优化和发展。

  欧洲联盟驻华代表团知识产权参赞Ruben Schellingerhout先生指出,互联网环境为欧盟权利人的维权提出了新的挑战,也关注到中国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进行的卓有成效的改革。中欧作为全世界最为重要的两大经济体,这些挑战与课题需要中欧通过沟通交流,共同找寻合作共赢的解决路径。

  IP Key中国项目代表Davide FOLLADOR先生指出,电子商务法既带来了新的平台义务标准,也为如何平衡相关者利益带来了新的挑战,亟待建立一个综合性的社会共治立体保护体系。

  与会各方从各自专业角度就中国电子商务法以及中欧双方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展开了富有成效的讨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员陈璐璐、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副庭长林娜作为中方司法界的代表,介绍了厦门法院在保护欧盟地区知识产权方面的实务案例,基于具体的个案探讨了互联网平台侵权责任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问题、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平衡、公平竞争与知识产权保护利益平衡、侵权获利所得与法定赔偿额的比较等当前知识产权审判实践中的难题及应对策略。欧洲刑警组织知识产权犯罪调查中心Bogdan Ciinaru先生从欧盟的角度介绍了当前欧洲执法部门在电商监管上面临的挑战:证明在线侵权的难度以及欧盟范围内各国执法部门的信息交换合作,未来希望欧洲刑警组织能获得更大行动权限以应对电商监管问题。

  学界代表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和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双聘教授龙小宁教授指出,电子商务法将提高违法成本,预测短期内会使平台运营成本提高、经营者税负加重,而从长期看电子商务的实施会促进产业升级。但真正帮助产品质量提升和产业升级关键在于执法。打假和保护合法经营并重才能鼓励创新。

  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的陶乾副教授指出,要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来确定平台注意义务的程度和范围,探索电商平台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作机制以提高电商平台售假鉴别能力。

  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的Martin Senftleben教授则指出知识产权保护需要要过滤和屏蔽机制,但不宜过度,在执法过程需要平衡平台与造假者法律责任,保护公平竞争秩序。

  中方产业界代表中国反侵权假冒创新战略联盟副理事长、厦门拾贝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陈远洋以及厦门天马微电子知识产权总监曹兆铿均表示,中国和欧盟在保护对方知识产权方面具有共识,电子商务平台有必要成立单独的证据管理中心,以回应知识产权案件证据优化的技术需求。多位产业界代表则不约而同地提到了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维权的挑战与难度,呼吁平台应承担必要的监管与审核义务,协助打击帮助侵权行为,对可能影响生命健康权的互联网药店的资质和运营进行重点监管。(记者吕贝娜 通讯员薛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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