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院:开辟新时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新境界
发布时间:2019/1/17 10:39:17来源:人民法院报分享到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

  2019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挂牌。仅仅过了七天,来自全国高级、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的庭长,知识产权法院的院、庭长齐聚国家法官学院。怀着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学员们积极开展研讨和学习,激扬司法审判智慧,求索未来发展路径,努力为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事业迈上更高台阶奠基铺路。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在改革开放大潮中起步,在深化改革中不断发展

  七天前,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社会关注,国际瞩目。

  “知识产权法庭的成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世界科技强国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公正司法的重大改革举措,是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重大制度创新,在我国法治建设和人民司法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知识产权法庭庭长罗东川在授课时的讲话引起大家共鸣。

  这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伟大实践的硕果,也是人民法院向改革开放40周年的献礼。

  四十年栉风沐雨,四十年辉煌历程。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在改革开放大潮中起步,在深化改革中不断发展。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经成为北京法院对外交流的一块响亮招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陈振华在发言中指出,成立四年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充分展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建设成就,积极推动司法文明交流互鉴。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黎淑兰用“认识到位、工作到位、落实到位”展望工作。她在座谈会发言中表示,“上海正在推进科创中心建设,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方面的司法保护需求非常旺盛。我们将通过审判工作切实体现对知识产权的严格保护,进一步营造激发全社会创新热情、保障创新者脱颖而出的法治环境。”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黎炽森表示,专利等技术性知识产权与研发、生产和投资关系密切,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进一步强化与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交流对接,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的法治环境。

  四年过去,北京、上海、广州三地知识产权法院的探索和试验硕果累累,为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奠定坚实基础。如今,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成立,标志着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迈上了新的台阶,开启全新的篇章。

  知识产权法庭成立

  ——改革开放历史进程的必然,司法改革实践的硕果

  从书斋构想,到国家战略,再到部署落地,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孕育和诞生继承了40年改革开放的成果,凝结了党中央的政治智慧,汇聚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共识,回应了科技创新一线的紧迫呼声,饱含着几代知产人的不懈努力和深情期盼。

  知识产权法庭要做司法改革的探索者,科技创新的助推者,技术类案件审判的主导者,公平竞争的维护者——

  “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推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我们大有可为。”面对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勾画的发展蓝图,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曾得志心潮澎湃。他表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者要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通过公正裁判激励科技创新,进一步营造激发全社会创新热情和活力,优化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法治环境,推动增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知识产权法官要有大局观,要有国际视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咸胜强发言表示,知识产权审判要树立战略眼光,深刻把握国际形势变化和国内改革发展需求,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形成和治理体系变革。

  “知识产权法官要加强知识积累和实践历练。”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黄从珍表示,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具有高度技术性、复杂性、专业性和国际性的特点,知识产权审判人员既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又要有高超的专业能力,既要精通法律,又要熟悉技术,既要理解国情,又要具备国际视野。“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坚定的政治立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池开通在座谈会上表态。

  把握历史机遇,勇担职责使命。学员们纷纷表示,在新时代,要切实履行知识产权审判职责,强化改革创新意识,勇当改革先行者和探索者,以改革的思维推进改革,推动形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格局。

  新时代提出新要求

  ——探索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成立,是起点,不是终点。它承担着不断探索完善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的重要任务,将不断为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新时代对知识产权审判提出了新要求,我们感到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文利红在发言中表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于军波在备受鼓舞之余,加深了自己的思考和理解:“为什么要建设知识产权法庭?怎么建设知识产权法庭?如何建设世界一流法庭、世界一流审判队伍?知识产权法庭对一系列命题的回应让我们倍感振奋。”

  知识产权法庭的成立为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和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提供了研究样本,为推动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提出可行方案。

  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唐震看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成立,为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人才梯队建设提供发展路径。“作为高级人民法院,我们面临‘武艺’怎么保存的挑战,也面临人才培养千载难逢的机遇。”他表示,“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靠改革的方法来解决,希望可以通过智慧法院建设,依托信息技术支撑,推动资源信息互通互联,加强各级法院间的业务指导交流。”

  “两个30%”是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王亦非带来的数据。2018年,浙江全省知识产权类案件量和技术类案件量同比增幅均超过30%。面对案多人少的矛盾,王亦非介绍了浙江法院微法院等信息化建设的经验。

  北京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智慧法院建设,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谢甄珂介绍,“北京高院大力推动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等信息技术深度运用,为知识产权审判插上信息化的翅膀,为法官审理案件、为当事人参与诉讼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百年大计,以人为本。队伍建设始终是知识产权审判事业行稳致远的基础和保障。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汤茂仁表示,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专利等案件专业技术性最强、审理要求最高、与科技创新的关系最为紧密。要大力加强专利案件审判专业化水平,提高队伍审判能力,抓好专家型优秀人才培养,通过双向互动交流全面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的司法能力。

  时代赋予使命,使命呼唤担当。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成立,激励着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者抓住机遇,奋发有为,锐意进取,不负使命,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创造新业绩。(孙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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