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19/5/9 14:02:31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分享到

  为统一执法标准,提高办案水平,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印发《关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试行)》(下称《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

  《规定》明确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的条件、效力、发布主体、遴选推荐和审议程序等内容。《规定》强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并统一发布,包括商标、专利、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领域,在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对处理类似案件具有普遍指导作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构处理类似案件时应当参照。《规定》明确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各业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在收集、审查和推荐备选指导案例方面的具体责任,并明确社会公众可参与案例推荐工作。《规定》指出,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负责讨论确定备选指导案例,并由知识产权保护司负责备选指导案例的征集、遴选、审核、报审等工作,还将设立案例指导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案例指导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等。

  据了解,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实践需求和职责要求开展的一项探索,是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要求的具体落实,该项工作已列入国家知识产权局2019年党组工作要点。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将按照《规定》要求,组织第一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的征集、评审和发布等工作。(通讯员 李 伟  王志超)

  

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 邮编:100088 电话:010-82803888-6002 邮箱:nipso@cip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5001074号-6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