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系列解读④】一以贯之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
发布时间:2019/5/21 14:15:01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分享到

  4月26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宣布中国将采取一系列重大改革开放措施,其中包括要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习主席这一重要论断,向国际社会再一次深刻阐明了中国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立场、鲜明态度和高度自信,更为我国做好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习近平主席强调的“更大力度”,向国内和国际社会彰显的是中国进一步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决心和坚决态度,承诺的是我国将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

  近年来,习近平主席在各个重大场合均向国际社会清晰传递了中国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此次强调的“更大力度”基于对产权保护、创新激励和营商惯例一脉相承的深刻认识,也基于对知识产权与“一带一路”等国际合作二者关系高屋建瓴的重大判断,不仅宣示中国要更紧密地同世界各国加强合作的坚定态度,也展现了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强大自信,更是为我国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扩大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习近平主席在此重要场合重点强调“加强保护”,这深刻表明知识产权严格保护,不仅是我国履行国际义务的需要,也是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内在需求。

  正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所言,中国40年来在知识产权领域取得非凡成就表示祝贺,已成为全球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的典范。如果说改革开放之初建立知识产权制度的主要考虑是融入世界经济体系,那么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越来越强调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出发点就是面向自身需求、解决发展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面对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不确定的未来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依靠创新驱动发展,依赖知识产权提高竞争力。因此,新形势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为了激发创新创业热情,从“中国制造”升级为“中国智造”,加快建成创新型国家和知识产权强国;是为了不断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实现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攀升,加快推动我国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是为了推行更有竞争力的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境内外企业的合法权益,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营商环境。

  习近平主席还重点强调了“国际合作”。开展国际合作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历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白皮书》中所提到的那样,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是通过“与多个国家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制,积极吸收借鉴国际先进立法经验”的方式,“构建起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和中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知识产权对外合作不断扩大和深化。我国知识产权对外合作与交流机制、重要双边机制不断完善,积极推进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机构合作机制。不断深化的国际合作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发挥了积极作用,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加强,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在国际合作和交流中,对内,我国基本建立起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较为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全面强化,保护力度持续加大,保护及时性不断提高,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基本形成“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格局;对外,我国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多边事务,深化与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等国际组织合作,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建设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还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成功举办全球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发展大会,专利审查高速路(PPH)合作伙伴也增至28个。中国授权专利在柬埔寨直接登记生效,中国专利审查结果在老挝也直接得到认可。

  实践证明,只有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才能更好地服务产业和企业“走出去”,营造良好的国际化营商环境;才能更好服务于贸易自由化和全球化,推动构建开放包容、平衡有效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有力支撑。

  在新形势下,我们有责任也有必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促进各方合作,从而推进经济全球化和世界繁荣发展。

  (韩秀成  作者系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 邮编:100088 电话:010-82803888-6002 邮箱:nipso@cip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5001074号-6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