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申请
发布时间:2019/11/25 15:13:46来源:中国新闻网分享到

  11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举行2019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宋建华介绍,2019年4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商标法进行了修改,对恶意注册行为,明确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同时对恶意申请注册商标行为本身施加了行政处罚措施,规制恶意商标申请和囤积注册行为。

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 邮编:100088 电话:010-82803888-6002 邮箱:nipso@cip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5001074号-6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