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知识产权专家谈】加强专业技术支撑 推动社会共治保护
发布时间:2020/3/30 17:27:19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分享到

  知识产权保护的领域广泛性、类别多样性和内容专业性,决定了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强有力的技术条件作为支撑。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同时,还明确提出建立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最终目标,进一步丰富完善了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内涵。知识产权大保护也是这一内涵的具体体现。技术支撑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新形势下,《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下称《意见》)强调加强专业技术支撑,提出加强科技研发,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技术手段强化保护,明确建设侵权假冒线索智能检测系统、在案件处理和司法审判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加强侵权鉴定能力建设等,这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创新绩效、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社会共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知识产权信息溯源识别、线索检测平台是专业技术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保障。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互联网+”发展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要求。2018年,全国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办案量为3.3025万件,是2015年的3倍多,占当年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总量的比例也从2015年的21.3%提高至42.7%。互联网技术高度发达导致的侵权假冒现象跨区域、链条化发生,侵权人身份隐蔽、手法翻新让各类企业和职能部门在侵权发现、追溯、取证固定等环节维权难度加大,行政机关发现网络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还缺少有效技术手段,传统维权手段面临困境。与此同时,知识产权具备全球开放、标准统一、适时更新等大数据特征,如何推进新技术手段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应用,利用信息监测、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识别等互联网技术与政企联动相结合方式应对线上线下侵权假冒现象,已成为解决“维权难”问题的首要选择和基础性工程。同时,加大知识产权大数据科技研发,可以为全社会创新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精准的研究环境,将知识产权融入创新的全过程,从而以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形成良好创新体系。

  《意见》突出技术研发和精准保护两个关键点,一方面,围绕大数据“汇、聚、用”的要求,建设基础数据库、侵权假冒线索智能检测系统等技术支撑体系,建立侵权假冒线索检测启动与推送机制,将全国性和区域性智能检测系统与数据库对接融合,在全国性系统中实现信息汇总,实现对侵权假冒线索的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源头追溯功能,织紧织密服务网,并鼓励加强证据保存、数据安全等各个环节的科技研发,让服务网更全更实;另一方面,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侵权假冒线索检测启动与推送、智能检测与人工判断衔接等核心运行机制,并完善操作流程和规范标准。同时建立涉外侵权假冒信息分析处理机制和统一标识电子化管理机制,实现国内国外一张图、一张网。

  技术调查官制度是专业技术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依托。随着知识产权更加注重向质量转型,特别是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以及大数据智能化背景下更加密集的知识产权活动,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激增,技术纠纷更加复杂,对传统的知识产权诉讼管理带来挑战。近年来,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多、周期长”,已经成为一部分地区知识产权司法实践的普遍现象。为加快推动司法改革,2008年中央将“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纳入统一的司法改革部署;各地结合国外知识产权审理经验,在审理专利等专业性较强的技术案件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协助法官或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更快地找到案件焦点。(下转第3版)  (上接第1版)

  《意见》突出准确高效这个关键,一是在案件处理和司法审判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使法官或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在技术调查官的协助下,理解案件相关技术,更快地找到案件焦点,达到缩短审查周期,协助执法部门准确高效地认定技术事实,促进专业技术和司法审判的有机结合,有效提升技术事实认定的中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的效果。二是完善技术调查官储备、选拔、培训等一系列制度,推动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为更加快速准确审结专利等专业技术案件提供有力的保障。

  侵权损害评估制度是专业技术服务知识产权保护鉴定的关键环节。侵权认定和处罚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最终体现,也是诉辩双方和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随着诉讼案件数量、标的以及复杂性的增加,传统的知识产权侵权判定方式面临一系列挑战。当前,知识产权机构改革推动知识产权内涵外延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侵权鉴定面临的问题也逐渐凸显。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涉及对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等多种类型知识产权的鉴定,每种类型知识产权的司法鉴定要求不同,侵权鉴定方法、鉴定标准均缺乏统一性。在司法改革实践中,对知识产权侵权实行惩罚性赔偿已逐步开展,这对相关机构的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尚未纳入国家统一的司法鉴定机构管理范畴,亟需加强知识产权侵权鉴定能力建设,明确鉴定标准,规范鉴定程序和机构管理,提高鉴定质量和专业化水平。

  《意见》突出专业化、程序规范化两个关键点,一是研究建立侵权损害评估制度,建立完善各类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程序,在侵权认定、损害评估、惩罚性赔偿评估等方面明确鉴定标准,突出专业能力,进一步提高纠纷解决效率。二是加强侵权鉴定能力建设,完善鉴定工作人员相关知识结构,提升鉴定人员业务水平。研究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管理模式,推动将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纳入国家整体工作范畴,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水平。

  (李雷霆 作者系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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