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立法守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根脉
发布时间:2021/9/17 15:18:34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分享到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并于2021年9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的修订实施,是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办、政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中有关完善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的重要举措,是严格落实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2021年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推进计划》有关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重要内容。随着《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宁夏非遗依法保护传承弘扬的整体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有效开启宁夏非遗保护传承的新时代。

  该《条例》共7章,54条,5000余字,主要呈现出“五强化一打破”的鲜明亮点:一是强化非遗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管、版权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和指导代表性传承人、项目保护单位等,通过申请专利、注册商标、地理标志和著作权登记等方式,对代表性项目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二是强化名录体系建设。规定要通过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保护制度,强化完善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三是强化专项资金保障。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保存。四是强化宣传广泛教育。规定中、小学校应当依法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鼓励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中职学校开设非遗专业或课程。五是强化利用造福人民。确定了传统工艺振兴、非遗助力乡村振兴、非遗旅游融合发展等一系列保护制度,加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转化利用。六是打破传承人“终身制”。对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代表性传承人享有的权利、应履行的义务做了明确规定。代表性传承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法律规定义务的,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可以取消其代表性传承人资格,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丧失传承能力的,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可以重新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

  目前,宁夏“花儿”已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中宁黄羊钱鞭舞蹈、固原传统建筑营造技艺、宁夏刺绣、宁夏手抓羊肉制作技艺等10项非遗项目上榜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及扩展项目名录。全区现有国家级非遗保护示范基地1个,自治区级保护传承基地98个,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22名,自治区级代表性项目142项,代表性传承人249名。

  近年来,宁夏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战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不断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收集、研究、解决好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和困难,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通过优化知识产权顶层设计、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奋力实现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胡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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