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印发
发布时间:2021/10/15 16:55:20来源:山东省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享到

  日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根据《办法》,山东省专利奖励包括中国专利奖奖励、山东省专利奖。山东省政府对省内获得中国专利奖的专利权人,给予金奖每项50万元、银奖每项20万元、优秀奖每项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山东省专利特别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每项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山东优秀发明家奖的个人,给予2万元的奖励。(山东省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李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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