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介绍
发布时间:2010/5/22来源:联席会议办公室分享到
      国务院于6月5日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国家发展新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对于转变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缓解资源环境约束,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纲要》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纲领性文件,它通篇贯穿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实质是创新,核心是制度变革,重点是能力建设,目标是全面科学发展。总体思想是通过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构建一个有利于创造和运用知识资源的环境,促进市场主体提高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综合能力,从而支撑创新型国家和小康社会建设。其要义是以制度促能力,以能力带发展。
    《纲要》明确,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要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根据当前我国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和紧迫需求确定了五个方面的战略重点。一是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二是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四是防止知识产权滥用。五是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还分别部署了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特定领域知识产权和国防知识产权领域的七大专项任务,提出了各领域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要完成的主要任务。
    《纲要》颁布以后,根据新三定方案,知识产权局依职能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2008年10月9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建立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负责在国务院领导下,统筹协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由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担任召集人。成员由国务院分管副秘书长和中宣部等28个部门分管领导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由保护协调司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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