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

  • 发布时间:2022/8/5 15:51:00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分享到


  •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深入贯彻中央及自治区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进一步整合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资源,深化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部门与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合作,共同推动构建自治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的要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充分沟通,共同研究制定印发了《实施意见》,两部门今后将从建立联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业务支撑、加大办案协作力度、加强人才交流培训、深化研究合作、加强宣传配合和国际合作及建立奖惩机制八个方面十五项工作入手,深化合作交流,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阿依努尔·阿不都如苏里  阳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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