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浙江丽水持续加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梯队培育力度,旨在通过示范引领、典型带路,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提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能力,积极依托自主创新实现转型升级。近日,丽水两部门联合发文认定首批“三合一”即涵盖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版权类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31家。
一是出台管理办法。5月,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新闻出版局印发《丽水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地方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为专利类、商标(地理标志)类、版权类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并对各类别示范企业申报条件、认定程序、监督管理等作了详细规定,为丽水认定“三合一”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提供文件依据。
二是加大政策引导。协同市委人才办出台《关于印发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及操作细则,将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新认定奖励资金提升至10万元/家。政策的出台一方面为培育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提供政策保障,另一方面极大提升了企业申报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积极性。
三是加强部门协同。两部门在认定工作中分工明确,合作无间。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类示范企业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版权类示范企业认定由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下一步,将在管理办法制定、示范企业认定公示、奖补政策兑现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合力推进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培育工作。(项丽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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